
花蓮市公所回應:有關相關人員在社群社團爆料公所清潔隊晚班班長的霸凌事件,公所已啟動調查程序,魏嘉彥市長也親自前往了解,如發現霸凌情事屬實,絕不寬貸。



《爆料文》
花蓮市清潔隊晚班
簡直就是晚班班長(蔣X明)的一言堂
利用職務的權利霸凌隊員
長期濫用職權、職權暴力與職權霸凌
使晚班隊員長期處於壓迫與承受壓力的狀態下上班
毫不顧及垃圾車與回收車司機與助手的情緒
讓人帶情緒與壓力上班
難道不知道這樣會帶來危險嗎?
司機的情緒不穩定壓力過大,開車自然忽快忽慢,甚至可能不留神造成危險或緊急煞車使後面的隊員造成傷害,難道這些一個班長預測不到嗎?
一定要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時再來推卸責任嗎?
而助手帶情緒上班
自然口氣或處理事情的態度上
會很煩躁、甚至跟民眾起衝突
難道這些身為資深班長的人
做了超過20年的人
會預測不到嗎?
等到隊員跟民眾起衝突或司機發生擦撞或害後面的助手受傷,彼此有嫌隙之後鬧翻,再來好像自己很公正的做懲處嗎?
難道這事沒發生過嗎?
讓一個司機被迫退休
退休前也是因為帶壓力上班,跟助手吵架、製造彼此的嫌隙,才讓助手忍無可忍提出危險駕駛的不是嗎?
這些事情都是明面擺在檯面上的
難道主管隊長與分隊長都看不到嗎?
這就是清潔隊的管理方式?
放任晚班班長作威作福?
話說回霸凌
霸凌講最近的事情就好
前面的就不提了
因為收集到的證據實在太多
根本就提不完
最近霸凌的起因:
起因是因為如下照片於8月5號時開始
甚至能說
當事人於母親過世當天就有立馬打電話給晚班班長回報家裡《親生》母親往生,需要請喪假(往生日是星期六,需要上班)
晚班班長回他
我沒有人手
我今天能給你請
但是你星期一(也就是5號)一定要來上班,因為我人手不夠,後面的喪家,我要看分隊長有沒有找到人,有的話我能讓你請,沒有的話你就要上班,但是出殯的那天一定會給你請《請看清楚,晚班班長是以命令的口氣說一定要來上班,然後搬出分隊長,意思就是說沒人你一樣不能請喪假》《甚至該當事人有問過,我請喪假的事情,有告知隊長嗎?晚班班長回覆:這件事情我為什麼要告知隊長?》
哇!!!不用告知隊長耶
全你晚班班長自己作主就好
晚班清潔隊你家開的?
而且還在5號晚班提早上班,因為要上課,在上完課時說到,你們看,我們有同事母親往生,還是來上班(重點是,當事人根本就沒想過來上班,是班長以命令的方式逼迫的,還拿分隊長來壓迫,他不得以才來)
也在上完課說這件事情時
說道:晚班人手不夠,難道你們人手不夠,我這個班長需要下來做嗎?(什麼意思?難道晚班班長是考試上去的公務人員嗎?有公務階級嗎?
請問是幾級公務員?
他難道不是一樣是隊員嗎?
難道不是一樣是平民百姓嗎?
什麼時候身為班長的人不需要下來做事了?
可以這樣光明正大的直接宣布這樣的事情、可以直接這樣說話告知隊員們他不需要做事?
哪來的官威啊?
只因為分隊長是他的靠山嗎?
那為什麼早班的班長就會在人手不足時,自己下去幫忙做事呢?
為什麼晚班班長他不用?
理由在哪裡?
只因為晚班沒大人在,只有他班長一個最大?
是不是能宣布出來讓人知道呢?
還是說只因為有靠山分隊長嗎?
這理由不牽強嗎?)
之後大家上完課,真的見到來上班的當事人
問他,為什麼還來?
母親往生不是嗎?(當事人有在臉書po文說母親往生)
當事人很委屈的告知相關對話
當事人當天兩眼發紅、神情憔悴
很顯然哭了許久
精神根本不濟
這樣的情況
要當事人上班
你晚班班長在拿司機與助手的生命開玩笑嗎?
難道不知道這樣容易出狀況嗎?
當事人在母親往生的狀態下上班
心神恍惚、憔悴
如果出事了
你晚班班長拿什麼負責?
難道又是推卸責任嗎?
你晚班班長推卸責任難道是第一次來了?
車子煞車系統故障
已經修了一次又一次
根本修不好
你一樣要人開車上路
還是跑山區
結果一次代理司機把車子開進山溝(因為煞車煞不住)(山區下坡路段很多,重點是晚班班長自己常說自己跑那區5年多,難道他自己不知道那裡下坡路段很多嗎?)
要不是當時後面的助手發現情況不對提早跳車
說不定鬧出人命也不一定
結果
你晚班班長推卸責任
要代班司機自己出拖吊車費用的錢
這合理嗎?
所有晚班事情都你這班長自己說了算,只因為晚班沒有一個大頭在,就班長最大,怎麼說怎麼算,上頭從來沒有來問過事情真偽,就聽信晚班班長的話,
這就是晚班的現況!!!
所以晚班隊員就該死?
就該自己付錢了事?
自己承擔?
不然就記過處份?
這還有道理?
再說回起因:
大家聽完當事人說的後
紛紛告知當事人
可以不要理會或申訴請求幫助
當事人才在大家的鼓勵之下
請家屬打電話給清潔隊隊長
才爭取到5號後面的喪家
不然爭取之前是完全不給請的狀態
能夠爭取到還是家屬說到要開請記者,開記者會才爭取到的
不然還可能爭取不到
我就想請問
什麼時候勞工請喪假
需要這麼大費周章才能請了?
私人單位都不敢不給請喪假了
為什麼一個公家機關
要請喪假
會是這麼樣的困難?
難道勞工局、勞委會,真的不出面去了解一下狀況嗎?
難道沒有一個代表、議員願意去替這些底層勞工討一個公道與說法嗎?
之後在家屬與隊長的對話下請到了喪假後
事情開始變的不一樣了
晚班班長安份了一陣子之後
開始有了動作
有動作的起因是
有人開始詢問
為什麼觸犯了全國法規勞基法的班長
經過了三個月的時間
還是沒有任何的行政處份
事情越演越大
眼看快不可收拾的局面
晚班班長開始動作
已經快年底了
需要打考核
以這為藉口
開始找麻煩、霸凌
試圖掩蓋自己犯錯的風聲
第一步就直接找上當事人
以一個很爛的藉口
藉口就是上班途中去買水,偏移收運路線
請大家看看照片地圖
當事人從隊部出發
只是去離隊部沒多遠的東興路上的7-11買水(重點哦,買水而已哦)前後不超過5分鐘就轉回北興路正常路線上,出發前去定點
就這樣而已
就被灌上偏移路線
需要懲處!!!
這不會太誇張嗎?
買水啊
而且班長也打電話給當事人詢問後
知道是去買水
也知道前後根本沒超過3-5分鐘的時間
還是告知當事人
這樣觸法
需要向上級回報給予懲處
因為民眾投訴
垃圾車與回收車去往不同路線(傻眼,還不到收運時間,也不到定點時間,民眾去關注垃圾車與回收車跑哪個方向?你敢信?誰這麼無聊每天去關注垃圾車與回收車跑哪裡了?何況都還沒到時間,哪個民眾去管你幹嘛?如果民眾那麼無聊,難道民眾中午12點去問你晚班班長垃圾車回收車在哪?你也要說垃圾車與回收車怠慢民眾,所以予以懲戒嗎?這不會太誇張嗎?雖然3點是垃圾車與回收車的上班時間,但是離去定點的時間還有40分鐘,去收運的時間還有一個小時,這些因為宣導與告示牌都有的原因,相信民眾都知道,卻能因為這樣,垃圾車與回收車3點從隊部出發去買水,就被強制認定爲偏移路線需要懲處,然後說成民眾舉報,這班長誇張的程度,簡直令人不恥,就只是因為當事人當初駁了他不給請喪假的面子,就一心想找回面子,去找當事人麻煩,硬要說成是民眾舉報,今天若超過時間,民眾舉報,我信,時間都沒超過,而且是去定點而已,被說成很像犯了天大的錯誤一樣,民眾舉報亂跑路線,這不會已經太過誇大了嗎?這樣牽強的理由要給予處份,是要有多誇張啊?
是要多濫用職權啊?
是要多職權暴力與職權霸凌啊?才能說出這樣的話與作出這樣的事阿?這班長的報復心態與城府是要有多深啊?才能做出這樣的行為?這並非第一次)
就算真的是偏移路線,要被懲處,那沒話說
那接下來這就更誇張了
之後當事人休假
換代理司機
看看另一張地圖照片
代理司機因為前面的事情
知道這樣不行
所有按照正常路線跑海星中學那條路迴轉到海星中學對面的商店買水,然後轉尚志路去定點
好
重點來了
每個司機跑法都不一樣
有的跑尚志路去定點
有的跑海星中學那條路接30米路去定點
有的今天跑海星中學那條接30米路去定點
明天跑尚志路去定點
這都沒有錯
因為也沒規定1、3、5要走哪一條路線
2、4、6要走哪一條路線
所以跑哪一條路線都對
而那天代理司機只是迴轉去買水
跑尚志路
就被晚班班長打電話告知要懲處
理由是《迴轉》就是偏移路線
我尼馬!!!
從海星中學那邊迴轉接尚志路
叫偏移路線!!!
這誇張到一個極點啊
不論走哪一條路線都是正常路線
卻告知這樣走是偏移路線
這是要多誇張才能講出這樣的話啊?
真的是當自己的話是晚班的一言堂耶
全部他這個做班長的說了算
他所說的一切就是晚班的規矩
不容置疑與反駁
就像照片上逼死勞工的局長一樣
長官風範不容置喙?
這該是多大的官威啊?
他自己一個班長都沒弄清楚
他自己也只是一個平民百姓啊
他不是官啊
就算是官
說出這樣的話
難道就是對的嗎?
他一樣是隊員啊
他怎麼能說出這樣的話啊?
先是告知所有隊員
他這個班長不用做事
再讓所有隊員知道
他這個班長就是晚班權威
所說的一切就是規矩
好像清潔隊就是他的一樣
甚至比隊長與分隊長都要大
這是多誇張的事情啊
能請大家評評理嗎?
之後
還把隨車助手叫過去詢問
司機迴轉你都沒看到嗎?
助手回:有啊
晚班班長接著說,我前一天才說過這樣的事情,你為什麼都沒提醒?
助手回提醒啥,走哪條路都對啊,為什麼要提醒?
我不覺得有走錯路啊,也沒偏移啊
晚班班長回不出話來就直接回堵說
你要這樣說也對
但是只要迴轉就是錯
因為衛星導航都留有痕跡
只要迴轉就是偏移路線
所以你有看到他迴轉就對了
助手只能回,有
這會不會太扯
走哪一條都是能去定點
也從來沒規定他們應該走哪一條路線
每個司機走的路線都不一樣
也從來沒有問題
為什麼今天一個迴轉就出事了?
也不是沒有司機迴轉過
也有司機因為路不順暢迴轉
為什麼就沒問題?
而這樣迴轉就錯了
因為去買水而已嗎?
大家都知道
很多人能支持警察跨區買便當
啊垃圾車與回收車工作量難道還小嗎?
去買水就不行了?
這什麼道理?
硬是要給理由
上班前就應該從家裡帶好過來
難道每天都能記得?
難道每天都要帶到2-3瓶水?
難道不能在時間還沒到之前去買水備用?
要渴死不成?還是要路上跟民眾乞討水喝?
這買水難道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可以誇張到連分隊長都要告知垃圾車與回收車司機這是在挑戰分隊長的公權力?挑戰隊部幹部的公權力?
這事情已經嚴重到上升至這程度了?
就只是一件前後不超過3分鐘的買水事件?
嚴重到已經挑戰公權力了?
而且這事情還是在請議員出面跟隊長溝通完畢
已經達成共識這是小事的狀態下
卻要說成挑戰公權力的小題大作?
一個平民百姓的班長,就有公權力了?
所以他才能一直耍官威?
事情都已經跟隊長談妥
隊長也承認這是小事
晚班班長卻不依不饒的要求懲處
説的自己多無私一樣
說的自己不懲處如何當班長?
那為什麼你晚班班長自己觸犯全國法規勞基法就不用被處份?
而且一拖就是接近4個月之久?
你怎麼不說自己這樣為什麼有資格當班長呢?
官官相護嗎?
只因為分隊長是你的靠山
所以可以不受處份
而以這種挑人毛病的方式
來掩蓋自己快敗露的事蹟嗎?
用要打考核分數
挑人毛病與麻煩的方式
來讓隊員害怕
不敢再傳你沒被處份的事情?
開始瘋狂濫用職權
開始霸凌
接著在集合大家時
先是數次數落當事人的事情
代理人的事情
(這些私底下已經唸過幾次了)
再針對當事人的隨車助手
提出
為什麼在定點時不戴安全膠盔的事情做詢問(開始針對隨車助手,就因為隨車助手在他問迴轉事件時,回答認為沒做錯,就記恨在心,開始針對)
隨車助手當著大家的面回答
收運時有戴,定點時沒有
很明確的回答
晚班班長直接回一句
啊是有規定定點不用戴嗎?
然後告知大家
這樣的行為他能夠直接給予記過處份
但是他沒有
因為他也沒有要亂找別人麻煩的意思
但是請大家要戴
以免被稽查時
被罰款
要自己負擔
重點是
也沒規定到定點要戴啊
當初他們這些人收到的資訊是
收運時務必戴安全膠盔,關緊防護欄
從來沒說定點時一定要戴
結果就是他晚班班長說出來的就是規矩
不戴就是記過處份
然後隨車助手就要這樣被針對數落
這樣合理嗎?
你怎麼不問定點沒帶的舉手,然後告知大家要戴才符合規定,而是直接拿別人來數落後舉例呢?
還叫司機要提醒自己助手要記得戴好裝備,不然有連帶責任
這難道不是霸凌嗎?
因為你只針對一個人啊
這該給那個人帶來多大的壓力?
大家怎麼想
因為你一個助手,害得大家都該背責任
這是一個主管該有的專業素質嗎?
這報復心態不會重過頭了嗎?
也有隊員代表別人問過分隊長
為什麼晚班班長不給請喪假的事情沒有處份
已經很多弟兄表達不滿了
結果分隊長的回應是
這並不是什麼大事
真的很讓人傻眼
我是一名勞工
私人機構都不敢不給請喪假了
一個公家機關,然後還是一名公家人員,重點還是一名主管
竟然回答不給喪假不是一件大事
就這樣的力挺晚班班長
你知法犯法
直接告知不是大事
公然挑戰國家公權力
所以造就一個這樣的班長出來是嗎?
不然難道你想依自己的權利告知清潔隊員
以後都不給喪假嗎?
這事情勞工局、勞委會不出來處理嗎?
任由清潔隊員底層員工被霸凌嗎?
再來的霸凌事件
還有回收車
開刀不給請假
理由是要醫生配合時間
甚至說你騙人沒生過病哦?
開刀耶
難道你能知道醫生什麼時候有空開刀?
你開刀還能讓醫生配合你的時間?
你當醫院你家的?
別的病人不是人?
全世界配合你一個?
一切你這班長說了算?
那你怎麼不去幫他跟醫生商量
而是為難他,讓他自己跟醫生說配合他的時間?
我就想請問
你當世界圍著你一個人轉的嗎?
不然憑什麼醫生要配合你的時間?
你有時間了?
難道醫生就有時間?
別的病人就有時間等你?
這到底要有多大的官威才能說出這句話啊?
要醫生配合時間
這要多扯才能講出這句話
我這個平民百姓是真的很難理解
你這班長到底當自己多大啊
誇張到一個不行
人家請到之後
之後就開始處處針對人家
收集到的事件真的太多
懶得過多舉例
還一任回收車
有醫生證明自己脊椎受傷開刀
還硬要人出車上班
被逼到受不了
直接申請調離別處
受不了晚班班長調離的甚至不在少數
這樣的人
為什麼還能持續當班長
真的很讓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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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請有力人士介入調查或幫陳情至市長處、縣長處、勞工局、勞委會甚至有力的代表議員處
請大家替這些底層勞工發聲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