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派員黃義雄/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員警,1/21日節安工作剛起跑即通力合作,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造橋地區高嫌(66歲)落腳處,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英99.42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90.64公克及管制刀械-手指虎等違禁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嫌經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訊後,以新臺幣8萬元交保,警方提醒民眾,持有毒品及管制刀械都是違法行為,警方也相當重視,一經獲報會立即展開蒐證,斷根溯源、淨化治安,切勿以身試法。
本件成效係苗栗警方節安工作起跑後,極為具體的成效,可謂打響維護治安的第一砲,苗栗警分局藉此呼籲,毒品犯罪嚴重危害個人健康、家庭及社會,愛惜生命請遠離毒品,警方將持續守護無毒家園,讓民眾安心過年。
小檔案:手指虎
武器

手指虎(中國大陸:指节套环、拳环、铁四指;臺灣、馬來西亞:指虎、手指虎,英語:Brass knuckles)是一種套在手指上的攻擊性武器。
各地法律
台灣
在中華民國法律,持有和販售手指虎是非法的。根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詳載,手指虎是為刀械類的一種(第四條),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第五條)。
香港
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任何人管有手指虎,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判監三年。
澳門
根據第77/99/M號法令核准之《武器及彈藥規章》內規定,手指虎屬違禁武器。
日本
在日本一般的刀具店,可以合法的購買手指虎。但《輕犯罪法》另有使用規範。
德國
在德國,指節銅套被歸類為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