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太管處)接獲民眾檢舉,有4位民眾深夜在合歡山武嶺亭點燃仙女棒,經保七總隊第九大隊積極追查,事證明確,對違規的民眾每人開出1500元的罰單。太管處表示,在山區燃放鞭炮、煙火等不僅嚴重危害山林生態,也可能造成公共安全的疑慮,將偕同警方將嚴格執法,也請民眾遵守相關規定。
合歡山區植被以玉山箭竹、玉山杜鵑、臺灣冷杉、臺灣鐵杉、臺灣二葉松等為主,屬亞高山針葉林生態系,針葉樹與北極圈邊緣的相似,更有許多臺灣特有及珍貴的動植物棲息其間。由於合歡山區可及性很高,是體驗及觀察寒帶氣候及生態最佳的地方。但如果發生森林野火,在陡峭的高山環境中,救援難度高,也必然危及珍貴的生態環境及公共安全。
太管處強調,雪季期間,民眾在享受追雪樂趣的同時,也請珍惜這片珍貴的大自然瑰寶。勿讓自身行為成為山林的負擔。依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6點規定「禁止未經核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大聲喧鬧、營火、炊煮、烤肉、滑草、游泳、溯溪、攀岩、露營、搭設棚帳、播放或使用鳴器、操作遙控機具(線)等活動。」;第8點規定:「禁止於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違者將依法處以新臺幣1,500元至3,000元罰鍰。
為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太管處將聯合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加強春節期間的巡邏與取締行動。請民眾自覺遵守規範,避免違法,共同守護山林之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