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推動「緩起訴附帶酒精戒癮治療方案」成效顯著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為落實法務部推動酒駕防制之司法與醫療合作處遇模式,由新竹縣、市衛生局指定新竹臺大分院生醫醫院及國軍桃園總醫院新竹分院,自民國111年4月起與本署合作施行「緩起訴附帶酒精戒癮治療方案」,針對酒駕緩起訴被告進行醫療配套,期透過心理、生理及司法層面三方並行,從根本解決酒駕問題。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表示,治療過程中,醫療團隊先安排個案進行診斷,如有嚴重酒癮症狀,會安排住院或其他固定戒斷模式治療;同時,醫療團隊也會協助處理共病問題,如憂鬱、焦慮、精神疾病等,必要時轉介專業心理師提供個別心理治療。

此外,醫院團隊積極投入團體或個別諮商,幫助個案建立健康生活模式,以提升治療成效;另地檢署社工師定期追蹤治療進度,督促輔導個案積極接受治療,以確保戒癮效果,降低酒駕再犯風險,減少對家庭與社會的危害。醫院端所採之多元治療,於個案結案後,持續透過個管追蹤,若個案有意願繼續進行治療,醫院端亦會視現況隨時滾動式修正治療模式。

黃振倫指出,緩起訴轉介之酒癮被告因地檢署法律約束力強,普遍對酒癮治療有較高的執行動機,能接受醫院端提供的多元治療方式,新竹地檢署112年至113年共安排95位酒駕緩起訴被告接受戒癮治療,目前尚在接受治療者有12位;已終結案件內有12位因再犯或未配合治療遭撤銷緩起訴,佔比為14%;履行完成戒癮治療者共65位,完療率達78%,成效顯著。

新竹地檢署強調,未來將持續與醫療端推動緩起訴酒癮治療方案,期藉由司法與醫療雙向合作,強化個案戒癮動機及動能,以減少嚴重酒駕並降低再犯率,保障用路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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