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玉里鎮安通溫泉旅舍,為本縣於93年3月19日以府文藝字第09305800270號公告登錄之歷史建築,建物位於樂合里5鄰溫泉36號、花蓮縣玉里鎮安坐段876、875地號,為日式木構建築。目前開設「山嵐拉麵」,空間對外開放參觀,建物與土地所有權人為安通溫泉飯店負責人連祥淵先生。文化局訂於114年2月25日下午兩點,於安通溫泉飯店會議室舉辦「花蓮縣歷史建築安通溫泉旅舍修復再利用計畫」成果說明會,報告修復與再利用計畫成果。
安通在阿美族語中稱為「紅座」,即溫泉硫磺臭味之意,原住民對此溫泉應有所應用。日治初期明治29年(1896)臺灣總督府進行全島地形測量、天然資源探勘等計畫的同時,亦發現了安通溫泉資源,從而開發利用。明治37年(1903)即有興建浴場營業的紀錄,大正八年(1919)花蓮港廳曾向臺灣總督府申請設立公共浴場,而昭和五年(1930)玉里庄役場重修新建公共浴場,今日建物大致輪廓承繼此時期的樣貌。安通溫泉旅舍戰後由花蓮縣政府接收,後由玉里鎮公所出租經營,爾後於民國62年(1973)轉賣私人經營。
據本案調查,日治時期安通溫泉旅舍屬於簇群式建築,主要分為兩個部份,一為靠近山勢建造的「宿泊所」,另一部份為靠近河岸的「浴場」。宿泊所和浴場皆為木造結構,其屋頂形式屬於四面屋坡且具有水平屋脊的寄棟屋根。昭和五年(1930)重修新建後,建築形式與規模大致為今日安通溫泉旅舍歷史建築的保存範圍;屋頂覆蓋屋瓦,入口處設置鋼筋混凝土柱樑作為半戶外的入口意象,外部庭院與道路之間再設置兩個門柱。八零年代臺灣經濟成長,觀光休閒產業隨之興盛,因此拆除浴場部份新建飯店,將昔日的宿泊所保留下來作為持續營運的商業空間而留存至今。
安通溫泉旅舍是目前臺灣東部保存較完整、唯一登錄為文化資產的日治時期公共浴場。透過修復再利用計畫的調查以及說明會的分享,除了增進區域歷史以及建物特色與構造工法的認識外,也期待與會者參與歷史建築保存與周邊觀光發展的對話與討論。希望大家能更加了解並珍惜這座珍貴的歷史建築,並共同為其未來的發展貢獻心力。期待各位蒞臨,並敬邀各界人士給予修復與再利用相關意見、溝通社區鄰里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