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名男子114年2月28日凌晨2時許,在花蓮市國富十四與十五街口大聲嬉戲並有爬電線桿、丟躑三角錐及隨地便溺等行為,警方獲報到場時,3名男子已離開現場。經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強派出所調閱監視器追查,已掌握相關違序人身分,將積極通知到案說明並依廢棄物處理法報請相關單位裁處。

3名男子114年2月28日凌晨2時許,在花蓮市國富十四與十五街口大聲嬉戲並有爬電線桿、丟躑三角錐及隨地便溺等行為,警方獲報到場時,3名男子已離開現場。經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強派出所調閱監視器追查,已掌握相關違序人身分,將積極通知到案說明並依廢棄物處理法報請相關單位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