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強化個人資料保護措施,以免受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為落實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對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與管理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財政部訂定「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安維辦法),另為監管業者辦理情形,訂定「114年度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行政檢查計畫」(下稱檢查計畫),賡續授權各地區國稅局辦理行政檢查,並針對持有個人資料筆數達1萬筆之業者優先納為檢查對象。

  該分局說明,依安維辦法第2條規定,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計畫之內容應包括安維辦法第3條至第21條規定之相關組織及程序,並應定期檢視及配合相關法令修正,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非公務機關若未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或未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者,將依規定處以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按次加重處罰。該分局提醒業者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安維辦法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f.gov.tw)/便民服務/賦稅服務資訊/記帳士資訊(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資訊)項下查詢運用。

如有任何有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管理問題,請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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