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繼承人於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時,會延長申報期限3個月。繼承人於收到符合遺產稅稅額算通知書及確認申請書時,內容經確認無誤後,須辦理回復或於線上登錄確認,始算完成遺產稅申報。
該分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規定,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可透過線上或洽任一國稅局、各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臨櫃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國稅局將於申請後30日起依繼承人申請時所勾選方式,以紙本寄送稅額試算通知書(含確認申報書)或電子郵件通知繼承人自行下載。繼承人取得確認申報書時請儘速核對,倘內容無誤,須於申報期限前,以線上登錄回復、郵寄或逕洽任一國稅局臨櫃遞送確認申報書,才算完成遺產稅申報。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倘經審核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或尚有確認申報書上以外之其他財產應列入申報者,可參考國稅局提供之「不符合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或「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於申報期限內辦理遺產稅申報作業。
該分局提醒,如有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等相關問題,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