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符合規定得免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得免辦理113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之機關或團體,分述如下:

一、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各行業公會組織、同鄉會、同學會、校友會、宗親會、營利事業產業工會、各工會團體、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及國際獅子會、國際扶輪社、國際青年商會、國際同濟會、國際崇她社、社區發展協會、各縣市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直轄市縣(市)政府義勇消防總隊(合於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合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3條規定)、各縣市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公務人員協會及老人福利協進會等老人社會團體(或有非屬承辦政府委辦業務之政府補助收入)等機關團體,113年度無任何營業或作業組織收入(包括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僅有會費、捐贈、基金存款利息收入,且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未達新台幣1億元者。

二、依法向內政部、省(市)、縣(市)政府立案登記之寺廟、宗教社會團體及宗教財團法人,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且無附屬作業組織者。

該分局說明,倘機關或團體不符合上述規定,仍應依法於今(1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經濟之影響,延長至6月30日)辦理結算申報,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以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並上傳附件。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當年度收入總額或財產總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應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2項規定,委託經財政部核准為稅務代理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

如有任何有關機關團體結算申報問題,請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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