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縣民眾反應7/18日9時30分許在羅東鎮光榮北路段有回收物品散落於道路上,影響交通安全及秩序之行車安全事件。
經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查證相關資料,該行為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有散落、飛散之情形,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羅東分局呼籲該行為已影響其他用路人交通安全及危害交通秩序;用路人載運貨物時應檢查是否綑紮牢固並堆放平穩,以免違規受罰並確保交通安全。


宜蘭縣民眾反應7/18日9時30分許在羅東鎮光榮北路段有回收物品散落於道路上,影響交通安全及秩序之行車安全事件。
經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查證相關資料,該行為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有散落、飛散之情形,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羅東分局呼籲該行為已影響其他用路人交通安全及危害交通秩序;用路人載運貨物時應檢查是否綑紮牢固並堆放平穩,以免違規受罰並確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