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錢就推下海|人蛇集團在海上恐嚇勒索24名越南偷渡客得手960萬元,海巡截獲「金財滿8號」漁船法辦,4名人蛇集團聲押獲准,建議從重量刑7至4年,近期最大船隻偷渡人口販運案。

《廣告時間》
破案始末
截獲「金〇〇8號」漁船
逮捕人蛇集團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葉怡材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宜蘭、臺南、高雄查緝隊,艦隊分署第五、第八、南部機動海巡隊,以及移民署宜蘭、彰化、屏東專勤隊等單位,經密集偵蒐,於114年4月25日17時許,在我國領海基線9.3浬處,查獲李姓兄弟為首之人蛇集團,利用漁船載運24名越南籍人士偷渡入境,破獲近期最大船隻偷渡人口販運案。

越南偷渡客
越南偷渡客
越南偷渡客
越南偷渡客

本案經檢察官深入追查,並親赴移民署宜蘭收容所訊問24名越南籍偷渡人士,向法院聲請羈押李姓兄弟、羅〇〇及越南籍阮〇成獲准。全案於114年8月22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新臺幣(下同)960萬元及查扣之犯罪工具「金〇〇8號」漁船1艘、手機5支、衛星電話2支等物。

24名越南籍偷渡人士,則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檢察官考量本案人蛇集團對偷渡客多重剝削,甚至罔顧人命,以推入海中威脅弱勢,行徑惡劣,建請法院對李姓兄弟等人分別量處7年及5年有期徒刑,對羅〇〇及阮〇成各量處4年有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本案人蛇集團係由李姓兄弟、羅〇〇及越南籍阮〇成、阮〇二(另行通緝)等人組成。114年4月間,阮〇二招攬24名無法合法入境卻想來臺工作之越南籍人士,每人收取25萬元後,夥同李姓兄弟及羅〇〇安排以我國國籍「金〇〇8號」漁船前往越南接駁,並在公海以小型漁船分批轉運,企圖躲避查緝。過程中,李姓兄弟等人趁24名偷渡客孤立無援、求助無門之弱勢處境,額外勒索每人須再支付15萬元,並恐嚇若不付款將拒載推入海中,致24名偷渡客被迫同意支付總額高達960萬元之不法款項。專案小組掌握情資後,運用科技偵查設備結合雷達系統精準監控「金〇〇8號」漁船動態,動員艦艇攔查圍捕,當場查獲船長、船員4名及24名越南籍偷渡客,及時阻止非法入境,避免重大人道危機,並查扣「金〇〇8號」漁船1艘、手機5支、衛星電話2支等物。

地檢署強調,偷渡行為嚴重挑戰我國邊境管制,危害國家安全,並屢次引發人權危機,甚至釀成無法挽救之悲劇。本署將持續嚴打人口販運,阻絕危害於境外,救助人口販運被害人,守護邊境安全,落實民主人道價值。

海巡嚴守海疆治安|攔截越南偷渡犯來臺

海巡署偵防分署宜蘭查緝隊113)年10月掌握人蛇偷渡集團恐有從事不法偷渡行為,遂報請宜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會同分署臺南、高雄查緝隊、艦隊分署第五海巡隊、第八海巡隊、南部機動海巡隊及移民署宜蘭、彰化、屏東專勤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偵查,於114年4月25日17時許,在距我國領海基線9.3浬處查獲「金〇〇8號」漁船載運越南籍偷渡犯非法入境。

偵查期間專案小組為掌握人蛇偷渡集團動態,運用科技偵查設備結合雷達系統監控偷渡集團漁船,發覺「金〇〇8號」漁船航跡可疑,經深入追查得知,「金」船為謀取暴利,密謀安排越南人士偷渡入境臺灣,遂兵分多路連日跟監蒐證集團成員,經分析交叉比對確定該船將出海載運偷渡犯後,即動員艦隊分署安平艦及第八海巡隊PP-10087艇前往海上為攔查圍捕,在距我國領海基線9.3浬處當場查獲該船載運越南籍24名偷渡犯,將全案將船長、4名船員及24名越南偷渡犯,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經詢得知,幕後主嫌李姓兄弟及船長利用偷渡犯於海上求助無門之弱勢處境,以「每名偷渡犯需再額外支付15萬元始能上岸」名義,威脅、恐嚇、拒載、推入海中等情,致偷渡犯被迫同意支付總額達960萬元,爰將渠等另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偵防分署指出偷渡行為不僅違法且偷渡者身分目的更是無從掌握,易夾雜有心人士,伺機破壞社會治安及國家安全。海巡署秉持「三安:國安、治安、平安」及「溯源斷根」之精神,持續強化海上巡邏與邊境查緝工作,以阻絕國外危安因素入境;另國人若發現海上不法活動或走私偷渡線索及通報外國、中國軍艦、公務船及20噸以下異常目標等,可撥打海巡「118」免費報案專線,即有機會獲得豐厚獎金,海巡署將持續偵辦防止偷渡案件發生,以維護國家安全。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