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黃義雄/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汶水與和興派出所10/10月12日7時36分許獲報在獅潭鄉台三線119.8公里路段有自小客車與大型重機車交通事故,騎士受傷送醫治療,警方到場後立即協助管制疏導交通。
經初步調查,由周姓男子(61歲)駕駛自小客車由台三線行駛南下車道,行經約119.8公里處時與曾姓女子(22歲)騎乘大型重機車行駛北上車道,雙方發生事故,疑自小客車左轉跨越雙黃線行駛,大重機反應不及撞擊自小客車釀禍,事故造成自小客車右側車身及機車車輛多處受損,自小客車駕駛無大礙,機車騎士全身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經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雙方駕駛經酒精檢測未有飲酒情形,違規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3款製單舉發,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詳細事故原因尚待調查釐清。
大湖警察分局提醒,本轄台三線山路多彎道,用路人駕駛車輛須注意路況、保持專注與安全距離,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切勿違規,以確保自己與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