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因應114年9月23日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地區嚴重災情,10月27日起配合花蓮縣政府成立「災區復原重建中心」(地址:光復鄉中正路一段127號),與花蓮縣各局處共同設置「聯合服務專櫃」,協助輔導民眾申請災損及提供各項租稅減免諮詢。
該分局已啟動「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機制,並積極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與縣政府、稅務局及公所等密切聯繫以掌握災情,主動派員於現場輔導災區居民或營利事業申報稅捐減免,並有專人協助輔導,報備得採網路、書面、電話、傳真或臨櫃等方式辦理,災損申請期間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
該分局特別強調,對災害損失及相關稅捐事項的認定將採從速、從寬及從簡原則辦理,協助受災民眾快速取得稽徵機關核發的災害損失證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已於114年10月7日調高個人災害損失書面審核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0萬元,倘申報損失金額在60萬元以下,可憑鄉鎮公所或村里長(幹事)簽章證明之損失清單,國稅局將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現場勘查。
個人災害損失相關書表,可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損專區」查詢。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本分局電話03-8311860(分機213)蔡先生及(分機200)鄭課長,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該分局也設置「各稅電話單一諮詢窗口」,提供隨到隨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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