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分得161億元|葉耀輝建議新增稅款:花蓮縣政府擁有65%,35%分配給鄉鎮市公所充實基層財政。

圖文:花蓮縣政府縣政顧問土木工程博士葉耀輝

土木工程博士葉耀輝

2025/11/01葉耀輝2026「新稅制」主張|新制統籌分配稅款

地方自治是憲法明定的重要原則,自治團體的健全發展,有賴充足且穩定的財源。花蓮縣作為幅員遼闊、區域發展差距顯著的縣份,如何在有限財政中兼顧城鄉均衡與公共建設,一直是施政核心。今統籌分配稅款增加161億元,若能依「縣65%、鄉鎮市35%」比例合理分配,不僅可強化各鄉鎮市財政自主性,更能具體落實地方自治精神,推動基層建設向下扎根。

統籌分配款是包含「一般補助款」及「計劃型補助款」建議:

  1. 比例分配公式固定化
    將「縣65%、鄉鎮市35%」納入年度財政規劃,建立制度穩定性,避免朝令夕改。
  2. 透明公開
    各鄉鎮市應定期公開稅款使用計畫與執行成果,接受民眾與縣議會監督。
  3. 差異化考量
    在35%分配額度內,可依人口數、幹道長度、幅員大小、財政需求設計「次級分配公式」避免「一刀切」造成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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