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縣警察局宜蘭分局114年11月24日上午8點多接獲報案,指稱在宜蘭市環河路與泰山路86巷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輛自小客車沿環河路往員山方向行駛,至前述路口左轉泰山路86巷,與對向直行普重機車發生側撞事故,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將傷者送醫救治,並對雙方駕駛實施吐氣酒測,均無酒精反應,詳細的肇事原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
分局此呼籲,駕駛車輛左轉彎,應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始能轉彎,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宜蘭縣警察局宜蘭分局114年11月24日上午8點多接獲報案,指稱在宜蘭市環河路與泰山路86巷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輛自小客車沿環河路往員山方向行駛,至前述路口左轉泰山路86巷,與對向直行普重機車發生側撞事故,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將傷者送醫救治,並對雙方駕駛實施吐氣酒測,均無酒精反應,詳細的肇事原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
分局此呼籲,駕駛車輛左轉彎,應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始能轉彎,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