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5.12.11.)怪手領軍|大批光復災民到縣議會、縣政府拉白布條抗議提5大訴求,議事廳爆衝突,議員互嗆火爆對峙,縣政府:立即成立重建委員會!

《讀者投書》
《東台灣新聞網》12/11日報導「怪手領軍|大批光復災民到縣議會、縣政府拉白布條抗議提5大訴求,議事廳爆衝突,議員互嗆火爆對峙,縣政府:立即成立重建委員會!」新聞,有讀者在留言版留言,提出光復災民10大需求:
請花蓮縣府應即成立光復鄉重建委員會,委員會組成應有學者、專家災民代表若干席,並建議納入以下條款: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事件民間捐款專戶應專款專用,其運用範圍如下:
(一)生活扶助:辦理受災者之臨時或短期收容處所費用、租金補助及死亡、重傷、住院、房屋毀損或其他慰問金等事宜。
(二)醫療救助:辦理受災者之醫療費用、心理諮詢等事宜。
(三)子女教育基金:傷亡者及重傷者子女、重傷者教育費用。
(四)生活重建基金:重傷者後續醫療及生活重建費用。
(五)產業扶持與就業協助:營業損失、雇員停工慰助、營業所需相關器具設備、相關產業發展等。
(六)災後社區重建:辦理社區災後建築風貌、社區景觀改造等。
(七)建構安全鄉鎮市:檢視全鄉管線安全及相關監測設施設備機制、工作人員安全設備、器材等費用。
(八)災民法律扶助費用。
(九)執行救災所需費用、其他與災害救助及重建有關事項。
(十)其他經本會審核通過之必要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