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三名學生於114年12月16日晚間在校園共乘微型電動車自撞安全島事件,校方處理說明如后:
事件發生現場,校長正好經過,立即趨前瞭解關心,因學生違規騎乘電動車,給予正確安全教育,當時天色昏暗請學生先回到宿舍,同時聯繫學務主任到宿舍關心學生受傷情況。
學務主任到宿舍會同校長共同檢視學生傷勢,研判必須立即送醫,學生表示已先叫車,學務主任則自行駕車前往醫院,連繫師長前往醫院等候及通知家長,同時請生輔組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
學務主任抵達醫院時,師長、受傷學生家長及受家長委託的黃建賓立委助理、陳政宗議員秘書、吳景槐議員助理均到場關切,學務主任則與師長陪同學生就醫治療,校長抵達後關心學生傷勢並向家長說明事發情形,學生治療結束後由學務主任駕車載送返校。
114年12月17日,校長召開應變會議,達成以下三項決議:在傷病期間協助學生就醫回診之交通接送及陪同(學生家長均不住在市區)、輔導室協助關懷學生心理創傷復原、持續關心照顧學生復原情形並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繫。
感謝黃建賓立委助理、陳政宗議員秘書、吳景槐議員助理及該校家長會長持續關心,該校將持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並確依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要點落實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