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月二十五日不僅是聖誕節及行憲紀念日,更是噶瑪蘭族復名二十三週年紀念日,自2002年復名為第十一族原住民至今已逾二十三年的噶瑪蘭族,族親們特別連署發聲,呼籲政府儘速修正「原住民身分法」,幫助擺脫平地原住民及平埔原住民「一族兩制」的不平等制度,使完整享有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權利與尊嚴!
不管是聖誕節或行憲紀念日,都是強調所有人的尊嚴,平等和自由,包括原住民族在內。噶瑪蘭族爭取身分正義的行動,正是將人權精神落實到族群文化與行政實踐中的具體體現。除了各地有紀念活動外,也是要讓人省思對台灣土地的主人原住民權益是否還有不足之處?
噶瑪蘭族耆老偕萬來長老剛好也是在2008年12月25日蒙主恩召,當初他眾多前輩們,帶領族人參與原運走上街頭,在大家努力下終於在2002年12月25日復名為第十一族原住民族,但當時限於現實環境,權益無法一步到位,所以已安息的他老人家念茲在茲的「全部族人取得平地原住民身分」的遺願,至今仍未完成。
自2003-2025年噶瑪蘭族曾多次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原民會…等單位陳情,希望修法恢復平地原住民身份,但未獲正面積極有效答覆。尤其,把「一族兩制」誤認為是指「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的「身分別」,其實噶瑪蘭族所指的「一族兩制」是指「平埔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不僅名稱不一樣,權利更是大不同。試問現在「平埔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權利相同嗎?如此同族不同命權利落差極大的法令,是很難通過憲法第5條族群平等權與第7條個人平等權的檢驗?
若僅是出於行政管理統計或資源分配不均等考量,都是可透過修法寫計畫行政技術配套逐步解決問題。難道這復名後二十三年原民會對如何補救無平地原住民身份的族人,都沒有積極做為嗎?多少耆老族親是未得與祖輩同為平地原住民身份而抱撼而終? 據了解,10月23日剛公布的「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由於將無平地原住民身份的族人歸為「平埔原住民」未被大多數族親認同,所以還未聽到有噶瑪蘭族親登記成功?所以請主管單位務必積極提供協助、從寬認定,並從速處理。
噶瑪蘭族親呼籲,讓所有原住民都是原住民,才是正道。唯有如此,也才能避免同一民族內部因法律地位不同而產生的權利落差與族群分裂。期盼同屬南島語系所有原住民族都能回歸到原住民族大家庭。「原住民族」是自己決定的稱呼,使用自我決定的名稱,是族群主體意識的建構,也象徵自尊的重建及社會正當地位的追求,以及擺脫殖民統治的堅定意志。籲請所有鄉親在噶瑪蘭族復名二十三週年紀念日一起來關心,噶瑪蘭族全族復名未竟之路需要您的扶持,因為台灣多元族群共存共榮,才是我們前進的原動力,沒有人是局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