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二、 職缺業務:幸福巴士駕駛員。
三、 職稱:臨時約用人員。
四、 名額:中/南區駕駛員各1名。
五、 工作地點:花蓮縣秀林鄉公所,必要時得配合甲方之需要,接受甲方合理之調動。
六、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具有職業大客車或職業聯結車駕照(需96年2月1日以前取得)駕駛執照。
2. 具有交通部公路總局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證明在期限內者優先。
3. 男女均可(男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七、 工作項目內容:
(一)擔任部落幸福專車司機接送村民等事項。
(二)巴士內外環境清潔等事項。
(三)其他公所、所在村辦公處交辦事項或各項活動支援。
八、 待遇:依花蓮縣政府所屬機關臨時約用人員支用月薪250薪點,每月34,775元。
九、 工作期間:自115年1月2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依年度考核ㄧ年一簽)
十、 報名方式:請檢具以下資料(資料不齊全不予收件),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掛號或親送(委託亦可)至花蓮縣秀林鄉秀林62號(花蓮縣秀林鄉公所社會課尤小姐收)。
- 履歷表
-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備查),男須另繳交役畢證明。
- 職業大客車駕照或職業聯結車駕照(需96年2月1日以前取得)駕駛執照影本(正本備查,繳交影本存查)。
- 交通部公路總局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最近一年內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合格證書。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 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者證明。
十一、 面試時間:訂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時整,於公所二樓中型會議室,面試時間不另通知,當日未出席者視同棄權。
十二、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 (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公所社會課 03-8612116 #320、304
附件「履歷表」下載 ⬇⬇⬇
南區:https://www.sh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40776&s=200511
中區:https://www.sh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40776&s=20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