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災民心寒已久|傷痛絕不能被遺忘,縣議員吳建志、吳東昇、林玉芬和林正福,提告中央七部會失職,為鄉親爭取國賠!

圖文: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吳建志

提告中央各部會失職
准予移轉花蓮地檢署偵辦


吳建志及吳東昇、林玉芬、林正福議員日前向台北地檢署與花蓮地檢署正式告發中央七部會首長,堅決要求啟動最高標準《國家賠償法》程序,還給光復基層災民一個公道!

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不是單純天災,而是中央決策失誤所致的人禍!自2025年7月形成堰塞湖起,中央即掌握監測數據,卻犯下三大嚴重行政疏失:

第一,農業部(林保署)嚴重錯估風險。依《國有林地堰塞湖應變標準作業程序》,本應及早推動「開挖溢流道」或「壩頂降挖」等緊急工程,卻以「地處偏遠、風險高」為由,選擇純監測與自然溢流。多次專家會議均判定「無立即危險」、預估10月中溢流,導致警戒範圍反覆調整,延誤關鍵減災時機,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條「災害防救工作之支援、處理」義務。

第二,經濟部(水利署)下游河防整備嚴重不足。馬太鞍溪為中央管河川,卻9年未主動疏濬,堤防加高與河道清疏僅做表面工夫。洪峰挾帶6000萬立方公尺水砂瞬間衝毀橋梁與南岸堤防,證明中央未針對「下切+巨量土砂」最嚴峻情境強化防護,違反水災主管機關「指揮督導及協調」職責。

第三,內政部跨部會協調失靈、介入時機過晚。雖於9月21日緊急擴大撤離範圍至8000餘人,卻草率改採「垂直避難」建議,誤導民眾降低警戒;重大災情已跨越多行政區且地方難以獨力因應,卻未及早成立中央前進協調所主導,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條第5款「災情重大且地方無法因應時之協調及處理」規定。

我們要求中央部會首長負起與權力相符的責任!司法單位必須盡速完成偵查,釐清決策鏈從風險評估、會議紀錄到警戒通報的全貌,盡快完成國賠程序,讓每一位災民獲得房屋重建、農地復耕、精神慰撫等合理補償。

唯有把責任鏈完整攤開,才能修補防災制度、重建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光復災民已寒心太久,我們將持續監督到底!呼籲全國民眾與司法一起站出來,讓這起悲劇成為制度改革的起點,而非被掩埋的句點。公義不能遲到,國賠必須盡快!災民的命,不是數字,而是中央必須還的債!

不是天災是人禍

不是意外是失職

早知風險不作為

人民用生命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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