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告發40張罰單|毒鳶鴦不開頭燈行車啓疑,一路亂竄頭份警圍捕,被捕後重罰外加毒品、公共危險罪嫌法辦!

特派員黃義雄、特派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員警魏畯豐、林延恩,4月25日20時許於永貞路一段與台1己線路口執行巡邏勤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未開啟頭燈行駛,遂示意停車受檢,惟該車駕駛見警方攔查竟加速逃逸。

經通報線上警網攔截圍捕,於中央路與自強路口攔停車輛,共告發40張各項交通違規。

並於車內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依託咪酯等違禁物,駕駛楊男身上查扣安非它命8.1克1包、依託咪酯彈頭3.6克1顆,副駕駛林女身上查扣依託咪酯彈頭3.7克1顆、安非它命0.7克1包。

全案偵訊後已將駕駛楊男(44)、副駕駛林女(20)與乘客陳(33)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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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與林女為情侶關係,2 人與乘客陳男為友人,2人駕車去載乘客陳男後,要再去找其他友人。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呼籲,對於任何拒檢逃逸及涉毒犯罪行為,警方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化巡邏勤務與路檢作為,積極打擊不法,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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