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6.05.02.)未審先判?|東里國中學生糾紛,校方公文指教師王宣文「不當管教」,王宣文不服認未審先判,校長杜鎮宇致歉:學校行政公文確有瑕疵,已要求修正、檢討改進!
圖:東里國中網站/校長介紹

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 函
地址:983花蓮縣富里鄉東里村道化82號
承辦人:江子偉
電話:0911275597
電子信箱:boxing.jackal@gmail.com
受文者: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 王宣文 教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5日
發文字號:東里輔字第115000159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密(本件於公布時解密)
附件:
主旨:有關臺端對本校115年4月27日東里人字第1150001385號函文主旨用語提出異議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端115年4月30日所提異議簽辦理。
二、關於文書用語疑義及更正:本校前於旨揭函文主旨載明「召開教師成績考核會,審議臺端不當管教學生事件之情形」。該次會議通知係基於程序進行需要,並無預為認定之意。惟該用語於本案結果未經教師成績考核會認定前使用,未盡妥適,致生疑義,本校予以致歉。為求用語周延,業已更正本案案由為「疑似教師管教爭議事件」。
三、關於事實認定與調查進度:有關臺端所詢具體行為、相關事證及適用法令等事項,因本案尚在依法辦理之程序中,尚未形成調查結論或會議決議,爰目前尚無具體認定結果,相關事實仍待依程序釐清。
四、關於後續程序之保障:本校將依相關法令規定,秉持客觀、公正及中立原則辦理,並保障臺端陳述意見及程序參與之權利,以維護當事人權益;相關程序,將依規定另行通知臺端。
正本: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 王宣文 教師
副本: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 校長室、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 學輔處、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 人事室
校長 杜鎮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