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輛汽車5月5日上午7時許,沿花蓮市中山路一段於中間車道西往南方向右轉中央路三段,與另1輛機車於右側車道沿花蓮市中山路一段西往東方向直行,雙方發生碰撞後,汽車駕駛未留置現場並駛離,現場機車駕駛手部擦挫傷、附載乘客未受傷,經送醫診治後所幸並無大礙。
本案汽車駕駛部分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函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及48條予以告發。
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確實注意周遭車流動態,轉彎應禮讓直行車,並保持安全車距,以降低事故發生風險。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處理並依規定報案,切勿擅自離開現場,以免觸法並影響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