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3000元|鳳林振興經濟禮金條例通過,最快八月發放!

鳳林振興經濟禮金最快八月發放

花蓮縣鳳林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振興經濟禮金發放自治條例,5/8日經鳳林鎮民代表會三讀通過,鳳林鎮民每人可領取3000元振興經濟禮金,以戶為單位發放,最快8月份鳳林鎮民可就近至各里辦公處領取。 

鳳林鎮民代表會第22屆第7次定期會,8日進行最後一天的議程,特別是針對各方殷切期盼的「花蓮縣鳳林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振興經濟禮金發放自治條例」進行三讀程序,果然在與會代表們的一致支持下,全案順利完成三讀,鎮長林建平也感謝代表會對發放振興經濟禮金的支持。

鎮民代表會主席龍春文表示,原本鎮公所提出的發放自治條例草案,每人發放2000元,並以3月31日完成設籍為發放基準點,但為了讓鄉親更有感,也希望能擴及更多鄉親受惠,在鎮公所財政運作許可前提下,代表會遂提出發放條例修正案,將設籍時間基準點延至4月30日,每人發放金額則調升至3000元。

鎮長林建平表示,去年鳳林鎮先後受到0923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1110馬太鞍溪溢流影響,不僅造成部分鄉親家園受損,全鎮鄉親則因為後續的搶險、疏濬工程,讓全鎮鄉親飽受揚塵困擾;加上災後花蓮經濟持續低迷,已嚴重影響鳳林鄉親的生活品質與生計。考量到鄰近的光復鄉、萬榮鄉等受災鄉公所,均發放振興經濟禮金給民眾,藉此減輕民眾生活壓力,他遂與鎮公所團隊研議後提出振興經濟禮金發放自治條例。

林建平指出,本案完成三讀程序後,還得送花蓮縣政府備查,並納入追加減預算辦理,待鳳林鎮民代表會通過追加減預算,最快8月份即可展開發放作業,依4月份鳳林鎮人口數10072人計算,預估發放總金額達三千餘萬元。

社會課長林雨萱說,振興經濟禮金以戶為單位發放,鎮公所將寄發通知單給戶長,由戶長代表戶內人口就近至各里辦公處領取,鎮公所則會進行人員編組,計畫每天兩個里同步發放,爭取在一週內發放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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