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檢調5/12日搜索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追查花蓮縣各中小學營養午餐是否涉嫌圖利特定業者,兵分14路帶回8名相關涉案人員依貪汙罪嫌漏夜深入偵訊後,5/13日檢方複訊後,共有6人獲得交保。
花蓮地檢署偵辦被告盧〇〇〇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茲簡要說明如下:
地檢署蕭百麟檢察官偵辦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前科長盧〇〇〇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5/1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等14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通知及傳喚被告盧〇〇〇等6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嗣經檢察官訊問後,分別諭知:
一、 被告盧〇〇〇交保20萬元、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二、 被告吳東昇(縣議員)和卓〇〇及廖〇〇(夫妻檔廠商)均交保30萬元。
三、 被告吳東昇的陳姓助理交保10萬元。
四、 被告張〇〇(女性營養師,營養午餐主要承辦人)交保5萬元。

2011年推動全面免費營養午餐政策,開辦至今已達15年。2023年在議會質詢,質疑總預算高達2.7億元的營養午餐案,原有7家廠商招標,但1家資格不符,卻廢標重新招標,降低標準,分10小案,讓原本資格不符廠商得標。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說明,由於花蓮縣地處狹長,為了縮短營養午餐運送時間以便保鮮,因此從男到北特別規畫10個區域標案,ㄧ切作業流程均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開,絕無任何不法。
花蓮檢調偵辦花蓮縣每年高達2.7億元的國中小營養午餐招標案,出現異常標案模式,懷疑有高層及議員涉嫌圖利特定業者,導致2萬名學生的午餐權益受損。
檢警調懷疑涉弊手法: 原有7家廠商投標,1家資格不符後卻廢標重招,且招標門檻被指刻意降低,被認為是圖利特定廠商的「2拆10」手段。
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在2023年11月20日縣議會第20屆第2次定期大會縣政總質詢時表示,花蓮縣營養午餐標案過程重重弊案,合理懷疑營養午餐圖利特定廠商,縣府豈能降低廠商資格標準,讓中小學生成為「食安白老鼠」,主計總處屢屢糾正,但龐大的利益共食結構,還是讓利慾薰心的官、商願意鋌而走險,花蓮縣議會唯有強力監督,才能興利除弊!
根據了解,檢方鎖定的是4年前花蓮縣國中小營養午餐招標案,懷疑當時教育處在招標過程中,涉嫌圖利特定廠商,因此展開偵辦。
而這起爭議,其實早在2023年11月的花蓮縣議會,就曾被公開質詢。
當時縣議員謝國榮指出,花蓮縣政府辦理112學年度營養午餐採購案,總金額高達2億7千萬元。
第一次招標時,因現場發現有廠商資格不符,教育處隨即宣布廢標。
但第二次招標時,教育處不但刪除廠商履約能力等特定資格,還把原本2個大標案,拆分成10個小標案,最後由7家廠商全數得標。
謝國榮質疑,標案內容突然大幅更動,恐怕有護航特定業者疑慮,也擔心資格放寬後,恐讓食品安全把關出現漏洞。
花蓮縣議員 謝國榮(112年11月):
「第一次開標的時候,有廠商提出異議,認為有業者資格不符,結果教育處直接廢標。第二次重新招標後,資格條件卻變寬鬆,原本不符合資格的廠商,也能投標得標,這是不是量身訂做?有沒有圖利?有沒有民意代表介入?這些都需要釐清。」
「我們的孩子可以窮,但不能沒有營養午餐吃,更不能讓食安出問題。」
面對質疑,當時代理教育處長翁書敏則回應,教育處確實因行政疏失,忘記刪除舊有資格限制,因此第一次開標後立即修正。
她強調,將2大標改為10小標,主要是為了縮短運輸距離,提升供餐品質,也希望讓更多在地優良廠商參與競標。
縣府強調,整個採購過程依法行政,絕對公平、公正,沒有量身訂做問題。
花蓮縣府教育處長 翁書敏(112年11月):
「因為我們把原本兩個標案,調整成10個標案,希望能廣納花蓮在地優良廠商投入供餐,所以特定資格應該要刪除。」
「當時發現行政疏失後,我們立即宣布廢標並重新公告,整個採購過程都是依法行政、公平公正。」
「拆成10個標案後,每個標案金額降低,也能縮短運送距離,提升孩子營養午餐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