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5/19日起正式辦理「振興經濟禮金」發放作業,符合資格之鄉民每人可領取新臺幣3,000元,首波發放期間自5月19日至5月24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鄉親可依通知單指定地點前往領取。
為關心各村發放情形及現場作業流程,鄉長江東成及代表會主席葉家鴻5/19日親自前往各村發放點巡視,實地了解發放狀況,並慰勉現場工作人員辛勞。鄉長也特別提醒尚未領取的鄉親,把握首波發放期間,攜帶相關證件前往指定地點辦理領取,避免錯過自身權益。
富里鄉公所表示,本次振興經濟禮金發放對象須為114年12月31日(含)以前設籍於富里鄉,且於發放當日仍持續設籍者。針對114年底前出生但尚未辦理登記的新生兒,只要於領取期限前完成出生登記並持續設籍,同樣具備領取資格。公所提醒,為加速現場作業流程,發放現場不提供影印服務,請鄉親事先備妥相關文件。若由本人親領,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若委託他人代領,則須備妥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正反面影本)、受託人身分證正本與印章,以及填寫完整之委託書。
鄉長江東成表示,希望透過振興經濟禮金的發放,減輕鄉親生活負擔,同時帶動地方消費與經濟活絡,也感謝各村工作人員與志工協助發放作業,讓整體流程順利進行。此外,未能於首波期間領取之鄉民,公所亦安排補領時段,自5月25日至7月2日止,可至富里鄉公所辦理補領。公所再次提醒,若逾7月2日仍未領取,將視同放棄權益,不再補發,請鄉親務必留意相關時程。
相關問題可洽富里鄉公所社會課03-8831111分機151至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