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員魏嘉賢5/21日在議會警察局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到測速照相跟道路速限的問題。

談到交通安全改善,各國普遍都有共識,真正有效的交通治理,必須建立在「執法」、「教育」與「工程改善」三者並行的基礎,以及交通事故原因的調查與分析。
然而,我們也都清楚,過去多年來,花蓮在面對重大交通事故時,往往是在事故發生後,不論肇事原因或道路條件,就任意以降低速限、增設測速照相機,作為主要的道路安全改善手段。
花蓮是觀光城市,也是我們共同生活的家園。我們當然重視道路安全,但同時也期待更合理、更友善的道路環境,大家都不希望民眾在駕車途中,因為不合理的速限規劃或道路設計莫名收到罰單。
因此,我今天再次在議會呼籲警察局,面對交通事故,應先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與分析,並會同道路工程相關單位研擬改善方案;而執法,應該作為最後一道手段,用來嚇阻與懲罰真正危險駕駛的行為。
花蓮要拚觀光,除了行銷景點,更重要的是打造安全、合理且友善的交通環境,讓遊客開車進到花蓮時,感受到安心、順暢與舒適。唯有兼顧安全與用路人的實際感受,才是真正成熟且有效的交通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