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網路流傳「中央政府給花蓮縣政府300億元」、「花蓮縣政府拿到300億元卻不知道花去哪裡」等訊息,甚至出現刻意扭曲為「地方政府坐擁鉅款卻無作為」的政治性言論,在社群平台快速擴散,引發不少民眾誤解與對立。然而,根據花蓮縣政府正式澄清,以及《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內容可知,所謂300億元,實際上是中央政府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籌管理的特別預算,並非直接撥交花蓮縣政府自由使用。
這起事件真正令人憂心的,不只是資訊失真,而是「假訊息政治化」正在侵蝕台灣社會最基本的公共信任。
花蓮歷經地震、颱風、土石流與堰塞湖災害,地方基礎建設與民生受到重大衝擊。此時最需要的,是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社會彼此支持,共同完成災後重建。然而,部分網路言論卻刻意簡化甚至扭曲制度內容,把「中央統籌災後重建預算」包裝成「中央直接給地方300億」,藉此製造民怨與政治對立,這種行為不只是失去理性,更可能已經踩到法律紅線。
事實上,台灣法律對於惡意散播不實訊息,早已有明確規範。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若在公共場所或網際網路散布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謠言,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若明知資訊不實,卻仍刻意散播,使社會產生混亂或損害政府公信力,更可能涉及《刑法》中的誹謗罪、加重毀謗罪,甚至在特定情況下觸及「意圖影響公共秩序」的相關刑責。
尤其近年政府大力打擊假訊息,檢警單位也多次強調,「轉傳不實資訊」並非完全免責。許多人以為只是在社群平台「分享一下」、「留言一下」,但若內容涉及惡意造謠、影響公共利益、造成民眾恐慌,依法仍可能被追究責任。
更值得注意的是,災後重建本身具有高度公共性。相關預算涉及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公所與工程單位之間的協調與執行,每一筆經費都有法定用途與監督程序。如今卻有人刻意用簡化甚至錯誤的方式帶風向,把複雜的制度操作扭曲成政治攻擊語言,不但誤導民眾,更可能影響災區重建工作的推動效率。
民主社會當然容許批評政府,也應該接受監督與檢驗。但監督必須建立在事實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錯誤資訊與情緒煽動之上。如果今天可以任意用假數據攻擊地方政府,明天也可能有人用同樣手法攻擊中央政府;當整個社會都陷入真假難辨的資訊混戰,最後受害的,其實是全民。
台灣近年深受假訊息所苦,從疫情期間的防疫謠言,到選舉期間的政治操作,再到重大災害中的不實訊息,許多案例都證明:假訊息的破壞力,有時不亞於真正的災難。
尤其在社群媒體時代,一張圖卡、一段文字,往往幾分鐘內就能被轉傳數千次。許多人看到聳動標題便直接相信,卻忽略背後是否有法源依據、是否查證事實。長此以往,社會將逐漸失去對制度的信任,也讓真正投入重建與公共服務的人,承受不必要的污名與攻擊。
因此,面對「300億元」的不實傳言,社會不該只是輕描淡寫地視為網路口水,而應嚴肅看待假訊息可能造成的法律與社會後果。
言論自由不是造謠自由,民主更不是可以毫無代價地散播不實資訊。當有人刻意利用災後重建議題製造仇恨、撕裂社會、誤導民眾時,相關單位除應持續澄清事實外,也應依法追查惡意散播者責任,以維護公共秩序與社會信任。真正成熟的民主,不是讓謠言無限擴散,而是在尊重自由的同時,也守住事實與法律的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