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交通部將於115年5月31日起正式實施高齡駕駛人換照新制,換照年齡自75歲下修至70歲,期望透過專業醫師體檢與安全教育課程,協助高齡者瞭解自身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駕駛,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交通隊指出,新制實施對象為:
實施日期後年滿70歲者。
實施日期已滿70歲未滿75歲者。
換照流程如下:
- 收到監理站寄發之「高齡駕駛人換照通知書」(5月底分批通知)。
- 準備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照片2張,至指定機構接受視力、聽力等基礎體檢。
- 參加安全教育課程與危險感知體驗(約30分鐘)。
- 臨櫃審核並繳交換照規費50元。
- 領取新駕照,效期至75歲。
75歲以上高齡駕駛人則維持每三年換照一次,並須通過認知功能測驗三關(時間與地點認知、近程記憶測試、畫鐘測驗),或由醫師開立未患中度以上失智症之證明,方可換發效期三年的駕照。
為便利偏鄉民眾,臺東監理站推動「一站式換照服務」,提供體檢、教育課程及臨櫃換照的完整流程,讓高齡者能在同一地點完成所有程序,減少舟車勞頓與交通支出負擔。另針對自願繳回駕照的高齡者,政府亦提供TPASS乘車優惠回饋,包括計程車補助,以滿足日常交通需求。
交通隊提醒,70歲首換族享有2年緩衝期,75歲以上者為3年,逾期未換照仍駕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扣繳駕照。此制度以「分級關懷」為核心,並非以處罰為目的,駕駛人若於舉發通知3個月內完成換照或繳回駕照,即可免予逾期處罰。未於3個月內換發者,駕照將遭註銷,駕照註銷仍上路,將以「無照駕駛」論處,最高可罰6萬元。
交通警察隊隊長吳昇忠強調,交通安全需仰賴每位用路人共同維護,高齡者應依規定換照,確保行車安全。未來交通隊將持續透過宣導與執法並行方式,營造更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保障民眾行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