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2.05.11.)玉里鎮代閻玉崐:泰昌里辦公處閒置多年,土地產權非公有,產權為玉泉寺所有,請鎮公所評估能否考慮公開標售?…..


圖文/謝家豪(玉里鎮民)
花蓮縣玉里鎮長日前於鎮民代表會提出「買低、售高、藏富於民」的土地管理理念,並表示將透過土地標售與資產活化,為地方發展奠定基礎。
然而,在討論出售公有土地之前,我認為更值得思考的是:玉里現有的公有資產,是否都已經被妥善管理與有效利用?
位於玉泉寺旁的原泰昌里辦公處,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這處土地屬於玉泉寺所有,但地上建物則屬於玉里鎮公所。里辦公處遷移後,建物閒置多年,曾作為倉庫使用,後來甚至由玉泉寺出面認養維護周邊環境。早在數年前,鎮民代表便公開質詢要求處理,鎮公所也曾研議標售建物或移轉產權等方案,希望讓土地與建物產權回歸一致。
然而多年過去,問題依然存在。
這不禁令人思考:如果連一棟閒置多年的公有建物都遲遲無法完成活化與處理,那麼玉里真正缺乏的,究竟是土地,還是資產管理能力?
近年來,玉里鎮民關心的公共議題不少。從安通野溪溫泉、玉里圓環魚池、玉水圳濕地,到193星光大道等問題,都反映出地方治理更需要的是後續管理與維護能力,而非不斷出售資產換取一次性收入。
公有土地不是股票,也不是祖產變現的工具,而是地方未來發展的重要資源。
真正的資產活化,應該先盤點閒置空間、整合既有資產、改善公共服務品質,讓現有資源發揮最大效益;而不是一邊放著閒置建物多年未決,一邊高喊賣地藏富。
賣掉土地或許容易,但失去的發展機會卻很難再找回。
因此,在談「買低、售高、藏富於民」之前,或許更應該先回答鎮民一個問題:
玉里的閒置公有資產,究竟活化了多少?
因為真正的地方競爭力,不在於賣掉多少土地,而在於能否把手上的資源運用到最好,並為下一代留下更多發展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