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6.06.08.)玉里鎮政總質詢|代表羅世泉關切振興券、基層工程與鎮有土地標售,促公所傾聽民意!


玉里市中心商業或精華建地,部分開價可達 20~28萬元/坪以上。
圖文/謝家豪(玉里鎮民)
近日玉里鎮民代表會質詢中,羅世泉代表針對橋頭臭豆腐旁的玉璞段218、223地號土地表達反對出售立場,主張保留作為「玉里農產品展售中心」,藉此發展地方品牌、帶動觀光人潮,並將遊客留在玉里消費。
根據公開地籍資料,玉璞段218地號面積152平方公尺、223地號面積148平方公尺,兩筆土地合計約300平方公尺,約90坪左右。雖然面積不大,卻位於玉里最具觀光辨識度的橋頭臭豆腐旁,可說是玉里市區少數仍掌握在公部門手中的精華地段之一。
龔文俊鎮長表示,公所推動的是「產業活化」而非單純變賣土地,希望藉由招商引資,引進連鎖品牌或特色產業進駐,帶動地方繁榮。
然而問題的核心不在於賣或不賣,而是:玉里未來究竟需要什麼?
公有土地一旦出售,所有權便永久移轉。今天或許能換得一筆收入,但十年、二十年後,玉里還剩下多少位於核心區位、能夠自主運用的公共資產?當未來想設置農產展售中心、觀光服務中心、青年創業基地或地方文化館時,是否還有足夠的空間與資源?
反過來說,如果選擇保留,也不能只是讓土地長期閒置。公所必須提出具體可行的營運規劃與財務評估,證明保留土地確實能創造更大的公共利益。
因此,在做出任何決定之前,鎮公所有責任向鄉親公開說明:
這塊土地目前市值多少?
未來規劃內容為何?
預估能創造多少就業機會與稅收?
是否評估過農產品展售中心方案?
是否召開過地方說明會聽取民意?
公共土地不是任何人的私人資產,而是全體鎮民共同擁有的公共財。無論是招商開發或保留利用,都應建立在完整資訊公開與公共討論的基礎上。
畢竟,真正重要的從來不是把土地賣出去,而是這塊土地究竟能為玉里的下一代留下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