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賊私刑成傷|警政署長張榮興的公子張邵棠,判刑55日拘役,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張榮興:「尊重司法判決、絕不護短!」

抓賊私刑成傷

警政署長張榮興的公子張邵棠,2025年在台中經營的火鍋店內抓到賴姓竊嫌後,涉嫌夥同洪姓友人,用球棒毆打成傷,再用滾燙的熱湯燙傷賴嫌,案發衡賴嫌提出告訴,張、洪二人否認賴嫌的指控,辯稱只是拉扯,但是檢方查出賴嫌雙手遭燙傷、頭部頸部臂部均有傷痕,臺中地檢署將張、洪2人依強制、傷害罪嫌起訴,臺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刑55日拘役,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張榮興在案發後曾經公開回應:「這是成年子女的個人行為」、「兒子已成年應自行承擔法律與社會責任」,張榮興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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