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黃姓、邱姓被告等涉嫌詐領農業部獎勵金案件,聲押被告二人獲准
宜蘭地檢署接獲情資,農業部訂頒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對於休耕農田轉作大豆給予獎勵金,疑有廠商以不實文件詐領農業部獎勵金3期約500萬元,立即分案由薛植和檢察官與宜蘭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於民國115年7月13日,由檢調專案小組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至蘇澳鎮公所等地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資料,並通知黃姓青農廠商及蘇澳鎮公所邱姓課員承辦人等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薛植和、檢察官林禹宏漏夜偵訊,認被告黃〇〇涉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嫌、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嫌及同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等罪嫌重大。被告邱〇〇則涉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嫌、刑法第213條、第220條第2項之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嫌等罪嫌重大。均涉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且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當庭逮捕後均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