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嚴重碰撞|萬榮鄉公所約用人員撞傷2名國小學童,供稱酒後開車拒絕酒測,第一時間沒有強制抽血採證,鳳林警分局坦承疏失、追究責任!

新聞回顧(2026.07.15.)約用人員將2名國小學童撞成重傷拒絕酒測|家屬要求究責,萬榮鄉公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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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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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林警說明交通事故駕駛人拒絕酒測案件處理情形

有關7/14日萬榮鄉花45縣道A2類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拒絕酒測案件,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說明如下:

本案發生後,員警立即到場完成傷者救護、事故現場採證及交通疏導等處置。駕駛人當場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警方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依法舉發,並製作酒後駕車當事人觀察紀錄表,全程錄音錄影。

肇事車輛
肇事車輛
肇事車輛
肇事車輛
2名學生共乘的電動機車

本案屬致人受傷之交通事故,為釐清案情及兼顧證據保全,分局已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聲請鑑定許可,依法辦理強制抽血採證,全案持續依法偵辦中。

嫌犯
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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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第一時間處理員警未即時報請檢察官聲請鑑定許可辦理強制抽血採證,處理作為與規定不符,確有疏失,分局已立即調整處理人員,並追究相關主管幹部考核監督責任,同時全面檢討並強化交通事故及酒駕案件處理機制,落實標準作業程序,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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