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測遭裁罰18萬元無力清償|花蓮分署結合就業資源助重返職場

花蓮分署書記官協助林姓義務人轉介就業服務
111年7月林姓義務人拒絕酒測交通事件裁決書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下稱花蓮分署)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下稱交通專案),除針對酒毒駕等交通違規案件強力執行外,也視義務人個案狀況,連結社會資源,協助改善生活困境。近日有一名因拒絕酒測被裁罰新臺幣(下同)18萬元的林姓義務人,透過花蓮分署協助轉介至就業服務中心,希望能透過穩定工作增加收入,逐步履行繳納義務。

花蓮分署表示,這位年約56歲的林姓男子,曾有酒駕刑案紀錄,111年7月10日於花蓮市福光街一帶,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裁處罰鍰18萬元,林男行蹤不明,名下亦無任何財產。115年6月初,書記官至林男健保通訊地訪查,終於找到本人,得知其長期失業,無固定收入,雖有還款意願,但基本溫飽都成問題,根本無力繳納。花蓮分署書記官得知其困境,主動了解就業需求,並協助轉介「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花蓮就業中心」,由就業服務人員提供就業諮詢、職缺媒合、職訓等就業資訊,希望協助順利重返職場,先將生活穩住,才有能力繳納罰單。

花蓮分署分署長蔡英俊表示,花蓮分署將持續執行交通專案,針對酒(毒)駕及拒絕酒測案件依法積極執行;對於因失業或經濟困難無力清償的義務人,也將適時轉介就業服務,協助穩定就業或分期繳納,展現行政執行兼顧公義與關懷的核心價值。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