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6.07.15.)約用人員將2名國小學童撞成重傷拒絕酒測|家屬要求究責,萬榮鄉公所致歉!
新聞回顧(2026.07.15.)車頭嚴重碰撞|萬榮鄉公所約用人員撞傷2名國小學童拒絕酒測,第一時間沒有強制抽血採證,鳳林警分局坦承疏失,追究責任!
新聞回顧(2026.07.15.)1重傷1命危|2名學童遭飛車酒駕重創,肋骨斷了八根…,家屬陳長旭指控警方執法偏頗、鄉公所公務人員堰塞湖黃色警戒期間上班外出喝酒開車肇事,「約僱人員都是自己人!」
新聞回顧(2026.07.15.)酒駕將2學童撞成1重傷1命危|肇事嫌犯現場手上還拿著菸,萬榮鄉公所嚴厲譴責酒駕:「肇事者已表達協議離職意願!」
新聞回顧(2026.07.15.)可惡至極|萬榮鄉公所約用人員將2學童撞成1重傷1命危,村長陳長旭痛批:「恨、恨、恨,現行犯竟然還可以回家!」、「在醫院7個小時完全沒看到任何一位公所人員到場關心小孩傷勢!」
新聞回顧(2026.07.15.)酒駕將2學童撞成1重傷1命危|萬榮鄉公所:「肇事者已表達協議離職意願!」,社會譁然:「應免職、不應該是離職!」
新聞回顧(2026.07.16.)官府公然說謊?酒駕飛車將2學童撞成1重傷1命危|萬榮鄉公所書面聲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陪同就醫」,村長陳長旭:「案發後長達7個小時在醫院沒看到一位公所人員到場關心小朋友!」
新聞回顧(2026.07.16.)被網友譏為化外之地ㄧ國兩治|2名學童遭酒駕飛車撞成1重傷1命危,重大酒駕事故,警方未強制抽血採證,應痛加檢討改進!
新聞回顧(2026.07.16.)官官相護萬榮版|酒駕飛車將2學童撞成1重傷1命危,嫌犯後台硬得不得了,網友:「鄉公所什麼時候才會將嫌犯免職?」
新聞回顧(2026.07.17.)煞車痕長達120公尺|將萬榮鄉2學童撞成1重傷1命危,鄉公所肇事飛車酒駕嫌犯時速在100公里以上,案發時根本就是在飆車!
新聞回顧(2026.07.18.)驚爆官員車禍現場下指導棋|萬榮2學童被酒駕飛車撞成1重傷1命危,幕後黑手邱莉津原來是個位高權重的官!
新聞回顧(2026.07.18.)大飛會張眼看人了|外公陳長旭大哭了一場:「還有一個正在和死神搏鬥…!」

一家五口邱莉津課長家族都在公所上班(先生、女兒、弟弟、女婿)她先生和弟弟都在清潔隊、女兒在公所幼兒園、女婿(肇事者)在服務台,都在萬榮鄉公所任職,合法之外,更該回答的是人民的信任!
文/謝家豪(花蓮縣民)
花蓮縣萬榮鄉酒駕撞傷兩名學童事件令社會震驚。除了肇事本身之外,後續更因車主、家屬、公所主管及相關人員之間的親屬關係,引發地方居民對行政倫理與利益衝突的質疑。
根據目前公開資訊,涉案約用人員與民政課長具有姻親關係,而外界也關注課長一家五口皆在鄉公所任職,其中多人屬約僱或約用人員。若情況屬實,社會自然會提出疑問:這樣的用人方式是否符合相關法規?是否經過公開、公平的甄選程序?是否涉及利益迴避問題?
必須強調,親屬在同一機關任職,並不當然違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規定並非全面禁止親屬在同一機關服務;約用、約僱人員也有不同的法規適用。然而,如果主管參與親屬的任用、考核、管理、獎懲,甚至影響人事決策,就可能涉及利益衝突,依法應迴避。
因此,現在社會真正期待的,不只是個案刑責如何發展,更希望相關單位主動釐清幾個問題:
第一,五人的任用程序是否皆依法公開辦理?
第二,是否有人參與自己親屬的聘任、考核或管理?
第三,是否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制度?
第四,案發後相關主管的處置是否符合行政倫理與危機處理原則?
政府機關最重要的資產,不是權力,而是人民的信任。
當重大事故發生,任何可能造成利益衝突的情形,都應接受公開檢驗,而不是讓外界充滿猜疑。即使最終證明一切依法行政,主動公開說明,也比沉默更能重建公信力。
這起事件帶來的教訓,不只是酒駕的悲劇,更提醒所有公部門:制度除了要合法,更要讓人民相信它是公平的;公務員除了依法行政,更必須避免任何可能影響社會信任的利益衝突。
期待花蓮縣政府、萬榮鄉公所及相關監督機關,能完整說明事實、依法調查,給受害家庭一個交代,也給社會一個清楚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