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字兩個口|昨是今非,改口不是真相——花蓮警方還欠社會一個交代和公道!

新聞回顧(2026.07.21.)ㄧ夜之間從嫌犯變良民|鍾國楨:「單純著用傳統原住民服飾做意見表達,尚無發現不法情事,基於公共安全考量,全案移送法院裁處!」

https://reurl.cc/VnEa2Y

新聞回顧(2026.07.21.)不再說「蒙面人攜刀衝向人群」|范織坤改口:「蒙面攜刀往會場人群方向移動!」

https://reurl.cc/Vn3GGR

新聞回顧(2026.07.20.)我現在給你證件」|舉牌阿美族青年願意配合臨檢卻遭逮捕,《警察職權行使法》面臨三項法律爭議!

https://reurl.cc/vG5rQe

新聞回顧(2026.07.19.)蒙面攜刀男子豐年節定點舉牌|花蓮縣政府:尊重人民依法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以安全維護為最高原則,警察局局長范織坤:警方強制作為並無不當!

https://reurl.cc/Vn32Dy

新聞回顧(2026.07.20.)范織坤:蒙面人攜刀衝向人群!|影像顯示:「收拾離場,不等於衝向人群!」

https://reurl.cc/Vn3QZ5

新聞回顧(2026.07.20.)蔡依靜:請范織坤拿出「隨即攜帶刀械衝向人群」的證明!

https://reurl.cc/XxeYDa

新聞回顧(2026.07.20.)警方聲稱「攜帶刀械衝向人群」|陳瑩:佩刀是族人服飾配件的一部分,請警政署公開揭示證據!

https://reurl.cc/Ggd8n3

文/謝家豪(花蓮教師)

改口了!

花蓮縣警察局近日坦承,7月19日新聞稿部分文字「尚可更為精確」,並將原本的「蒙面、攜帶刀械、衝向人群」,改為「蒙面攜刀往會場人群方向移動」。

但問題是,「衝向人群」與「往人群方向移動」完全是兩回事。前者暗示立即性的暴力威脅,後者只是描述移動方向。警方改口,代表原先對外發布的說法並不精確,也讓社會對警方的公信力產生疑問。

更令人質疑的是,警方最新說明仍稱,二度盤查時「當事人皆拒絕身分查驗」。然而,現場影片清楚錄到青年表示:「我現在給你證件。」

既然當事人已表示願意出示證件,警方為何仍以「拒絕身分查驗」作為強制帶離的理由?這與影片內容是否相符,社會自有公評。

人民要的不是警方一次又一次修改新聞稿,而是真實、完整的事實。若警方相信自己的執法沒有問題,就應公開完整密錄器及蒐證畫面,讓真相接受全民檢驗,而不是讓新聞稿一改再改,公信力也跟著一次次流失。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