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縣南澳鄉有吸食毒品前科的50多歲傅姓清潔隊員,7/21日涉嫌在蘇花公路上逆向毒駕被警方查獲,偵訊後依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縣警察局查出,傅姓清潔隊員在民國107年涉嫌因吸食安非它命遭南澳鄉公所清潔隊解職,第二年旋即復職,沒想到這次又出事了!
據了解,南澳鄉公所清潔隊另一名漢姓清潔隊員,7/30日涉嫌酒駕垃圾車前往利澤焚化爐途中,追撞前方的一輛小轎車,警方到場處理時,酒測出漢姓清潔隊員酒測值每公升0.36毫克,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115年6月間還有2名清潔隊員疑似酒後未戴安全帽騎乘機車,在網路上引起熱議。
宜蘭縣環保局已要求南澳鄉公所全面檢討改善。南澳鄉公所8/3日發出5點聲明如下:
一、傅姓隊員經警方攔查後,毒品檢測呈陽性反應,案件已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相關事實及法律責任仍應以司法調查及法院最終裁判結果為準。公所尊重司法獨立,並將全力配合相關機關調查。
二、另有隊員涉酒後駕車案件,鄉公所啟動行政調查,依相關法令及宜蘭縣南澳鄉公所清潔隊工作規則檢討行政責任,後續將視司法及行政調查結果,依法採取適當處置。
三、維護公共安全是公所最重要的管理原則,清潔隊已建立執勤前酒精檢測,勤務結束返隊酒精檢測,未來持續檢討精進管理措施,強化法治安全教育、毒品防制宣導及異常徵兆通報,從制度面降低風險,提升治理品質。
四、本案屬個別人員涉嫌違法事件,應由行為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及行政責任,呼籲社會各界秉持客觀、公正及衡平原則看待個案。
五、鄉公所絕大多數同仁恪守法令,個人違法行為不代表機關整體,更不代表原住民族文化價值,維護公共安全、依法行政及維護族群尊嚴三者同等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