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達B、維士比|屬指示用藥ㄧ般商店禁售,花蓮查獲3家違規販售裁罰各9萬元,最高可罰200萬元!

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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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常見的「保力達B」與「維士比」常被當作提神飲料,這兩款產品其實是含10%酒精的內服液劑,屬於藥事法規範的「指示用藥」。為防範違規販售情形,114年起迄今針對轄內檳榔攤與雜貨店等場所進行稽查輔導共57家次,其中查獲違規販售3件,依法裁處新台幣9萬元並當場令業者下架。民眾應至合法藥局購買,並遵循藥師指示使用,守護自身的健康。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市面上的提神飲品可分為食品與藥品兩大類。一般不含酒精或酒精濃度在0.05%以下的蠻牛、康貝特屬於食品,可在一般商店自由販售;然而保力達B液與維士比液,因含有約10%酒精濃度的指示用藥,屬藥事法規範的「指示用藥」。依法僅能於藥局或藥房購買,並應由藥師或藥劑生指導正確使用,不能在檳榔攤、雜貨店或超商販售。若查獲違規販售,可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朱局長指出,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提醒消費者,服用此類含酒精內服液時,務必遵守三項原則:

一、應依建議用法用量,每次服用不超過30至40c.c.,切勿長期大量服用。

二、千萬不要將其混入咖啡、奶茶或沙士等飲品中調味,以免因忽略酒精濃度而導致過量。

三、因產品含有酒精成分,服用後切勿從事駕駛或具危險性的工作,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衛生局將持續教育民眾正確用藥觀念,加強用藥安全宣導,守護民眾健康。若有用藥相關問題,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http://www.fda.gov.tw/)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花蓮縣衛生局藥政服務專線03-822475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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