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副署累計第8案|吳建志質疑行政院權限與憲政界線

圖文: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花蓮縣議員吳建志

不副署變日常|三讀還剩什麼?

副署權若缺乏明確期限、程序與司法檢驗,恐影響權力分立與法律公布程序

行政院8/24日宣布,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廣播電視法》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予副署。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花蓮縣議員吳建志表示,行政院以「違憲疑慮」為由不副署,涉及副署權的法律性質、適用範圍,以及行政權與立法權的憲政界線,應提出完整說明。

行政院表示,修法涉及黨政軍投資媒體及裁罰對象,可能造成監理標準不一致,並衍生執法爭議與違憲疑慮。吳建志指出,法律當然應接受憲法檢驗,但行政院能否僅依自身判斷,暫緩法律公布及施行,仍有必要釐清。

吳建志表示,公視8月21日報導行政院已有7項法案不副署,如今累計達8案。行政院應說明各案的法律依據、判斷標準及後續時程,避免不副署成為缺乏明確規範的常態作法。

吳建志質疑,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行政院可僅以「違憲疑慮」為由不予副署,是否形同將副署權擴張為實質否決權?他表示,行政院可以提出憲法主張,但終局違憲判斷是否應由行政院單方面作成,涉及權力分立與制度制衡。

他指出,尤其在覆議未獲立法院支持後,法律仍可能因不副署而長期無法公布,覆議制度與副署權之間的關係更應明確規範。

吳建志提出四項要求:一、公開每件不副署法案的完整憲法論證;二、建立明確且有期限的處理程序;三、儘速讓不副署案件接受司法檢驗;四、若終局裁判認定合憲,行政院應立即依法副署,不得無故延宕。

吳建志強調:「法律可以接受違憲審查,不能先接受行政院的政治判刑;不副署若沒有期限與司法檢驗,就可能架空國會。」

他呼籲行政院說明不副署的法律依據、適用條件及後續程序,確保行政權同樣接受民主制度的監督與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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