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獲玉長便道墜溪保全遺體|追究玉里鎮公所失職釀禍刑責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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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遺體,不是終點:玉長便道封路真相更該查清楚!

文/謝家豪(玉里鎮民)

追究玉里鎮公所失職釀禍刑責刻不容緩

失聯多日的黃姓保全終於尋獲遺體。對家屬而言,這不是一個值得慶幸的「結案」,而是一個令人心碎的答案;對政府而言,更不能因為搜救告一段落,就讓責任跟著沉入溪底。

現在最需要釐清的核心問題只有一個:

8月23日晚間,玉里鎮公所到底有沒有正式下令封閉玉長便道?

事故發生後,公所曾對外表示,23日晚間7時已「啟動預防性封路作業」。然而,現有資訊卻顯示,直到24日清晨,現場仍有人可以進入便道。如今更有相關訊息指出,當晚可能根本沒有實際下達封路命令。

如果這項資訊屬實,問題就非常嚴重。

因為從23日晚間7時,到黃姓保全24日清晨5時多疑似發生事故,中間將近10個小時。既然已經知道豪雨可能造成溪水暴漲,究竟是誰判斷不用封?誰負責下令?誰負責執行?警方何時接獲通知?柵欄、拒馬與警示設施又究竟何時真正設置?

這些問題,都不能再用一句「天災」帶過。

如今死亡結果已經發生,如果司法調查最後證實,依法負有安全管理、警戒或封路職責的人員,明知存在高度危險卻疏於採取必要措施,而且這項疏失與黃姓保全死亡具有因果關係,就可能進一步涉及《刑法》過失致死等刑事責任;若涉及公務員廢弛法定職務而釀成災害,也應由檢方依法調查,而不是由任何一方自行宣告「沒有責任」。

因此,我呼籲檢方立即保全並調閱23日晚間至24日清晨所有封路命令、公務群組對話、電話通聯、值勤紀錄、監視器畫面、現場照片及警政聯繫資料,重建完整時間軸。

到底幾點決定封路?幾點下令?幾點通知?又幾點真正封起來?

如果根本沒有下令,也請查清楚;如果確實有下令,更要查明為何將近10個小時後,仍有人可以進入這條危險便道。

找到遺體,不是真相的終點,而應該是責任調查的起點。

雨水可以沖走便道,卻不能沖走紀錄;洪水可以帶走生命,更不能帶走責任。

給家屬一個交代,也給所有玉里人一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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