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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回顧(2026.08.25.)64歲男疑跌落失聯|封路不是玩玩文字遊戲就算數,玉里鎮民代表會嚴正要求追究鎮公所指揮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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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因近期連日豪大雨導致樂樂溪水位上升,8/24日凌晨連接玉里與長良的玉長便橋遭大水沖毀,一名64歲黃姓男子疑似通勤途中遭水沖走,下落不明,經搜救單位連日搜索,8/27日在玉長便道位置往下游約600公尺處發現身影,已無生命跡象,由搜救人員協助將遺體帶回。
8/24日接獲民眾報案,表示黃姓男子行經長良便橋之後就失聯了,經手機定位疑似在玉長便道附近,研判不慎落水遭溪水沖走,花蓮縣消防局第三大隊立即成立前進指揮所,派遣警消義消啟動搜索任務,縣府警察局玉里分局、建設處與海巡署一同加入搜救行動,使用無人機進行空中巡航,地面人員進行編組劃分搜索區域,針對秀姑巒溪沿岸各重要堤防、流域進行岸際陸搜,海巡單位負責出海口往外海區域搜索,經各區域搜索多日後,搜救人員於今日上午在玉長便道位置往下游約600公尺處尋獲遺體,後續交由警方處理。
找到大體,不是終點:玉長便道真相更該查清楚!
文/謝家豪(玉里鎮民)

玉長便道遭洪水沖斷,黃姓保全上班途中失聯,8/27日尋獲疑似失聯者遺體,若經檢警確認身分,這起事件最令人不願面對的結果,終究還是發生了。
但找到人,不代表事情可以結束。
鎮公所先前表示,23日晚間7時已啟動預防性封路;然而黃姓保全卻在24日清晨上班途中失聯。
這中間將近10個小時,究竟發生了什麼?
「宣布封路」不等於「完成封路」。檢方有必要釐清:誰下令?誰執行?兩端究竟幾點完成實體封鎖?警方何時接獲通知?拒馬、柵欄及警示設施何時設置?
如果有人依法負有安全管理及封路義務,卻因疏失未及時完成必要措施,並與死亡結果具有因果關係,就有進一步釐清刑事責任的必要。
因此,應儘速保全公所及相關單位的封路紀錄、值勤表、通聯及災防群組訊息、監視器畫面、警方勤務紀錄與現場照片。
我們不能因為有人死亡,就先認定誰有罪;但也不能因為一句「天災」,就讓所有疑問到此為止。
既然前一晚已經決定預防性封路,為什麼隔天清晨還有人可能進入危險便道?
雨水可以沖走便道,卻不能把責任與真相一起沖走。
找到大體,不是調查的終點,而是真相更應該被查清楚的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