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家豪(玉里鎮民)
玉長便道事故後,現場其實可以設置四道實體防線,有效阻止人車進入。
那麼最關鍵的問題就是:
事故發生前,這四道防線在哪裡?
如果當時真的已完成封路,有柵欄、拒馬、封鎖設施等層層管制,人車原則上就不應輕易進入危險便道,悲劇也可能避免。
所以,這起事故真正要追查的,不是公所有沒有「宣布封路」,而是封路命令有沒有真正落實到現場。
既然事後做得到四道防線,就更應公開事故前的封路照片、到場時間、執行人員與通聯紀錄。
有封,就拿出證據;沒封,就必須說清楚為什麼。
防災不是公告發出去就算完成,真正的封路,是要讓人車進不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