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玫瑰、胡智民裁定羈押禁見|吳建志:司法辦案應回歸證據與事實,勿讓媒體與司法淪為政治迫害工具!

新聞回顧(2026.09.09.)王玫瑰、胡智民裁定羈押禁見|謠傳挪用回饋金舉辦選舉餐會,林嘉文、Tunux Wasi:回饋金審議需過三關相當嚴謹,並非由單一個人能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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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智民、王玫瑰

文|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花蓮縣議員吳建志

針對媒體報導花蓮縣秀林鄉長夫妻疑涉現金買票、善款宴客等情事,檢調日前展開搜索並帶回相關人士偵辦,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吳建志表示,面對任何涉及選舉公平、賄選或其他違法行為的案件,立場始終一致:有案必查、違法必辦、勿枉勿縱;但所有偵辦與指控,都必須建立在具體證據及公平程序之上。

吳建志嚴正呼籲,檢調機關應秉持依法辦案的專業立場,讓證據說話、讓事實說話;社會各界在司法程序尚未完成前,也應共同尊重「無罪推定」原則。

搜索、約談或帶回偵辦,只代表司法機關正在進行調查程序,絕不等同法院已經認定犯罪成立。任何人都不應僅憑媒體標題、片段消息或尚未經司法確認的指控,就對特定人士貼上「買票」、「賄選」甚至「犯罪」標籤。

吳建志強調,政治高度敏感的案件,更應以完整事證及正當程序接受社會檢驗,絕不能出現「媒體先定罪、偵查手段被政治化、司法再配合政治敘事」的錯誤現象。

媒體具有監督政府、揭露公共議題的重要功能,但媒體報導不能取代法院審判;司法機關肩負查明真相、維護正義的責任,更不能成為任何政黨打擊異己或操弄選舉的工具。

吳建志表示,他堅定支持司法獨立,也支持檢調依法調查;但同樣反對任何人藉由司法程序進行政治操作,更反對刻意透過媒體放大尚未經法院認定的內容,製造輿論壓力,企圖打擊在野黨或特定政治人物。

如果確有違法事證,就應提出證據、依法偵辦,讓所有事實接受司法程序的嚴格檢驗;如果最終證據不足,也應立即還給相關人士清白。司法的價值,不在於迎合任何政治陣營的需要,而在於不因身分、黨籍或政治立場不同,就採取不同的辦案標準。

吳建志呼籲所有政黨與政治人物,在案件尚未釐清前,不要急於政治定性,更不應利用個案進行政黨抹黑或選舉操作。花蓮需要的是公平的選舉環境、公正的司法程序,以及所有政治人物共同守護的民主制度。

「有證據,就依法查到底;有犯罪,就依法究責;沒有定罪,就不能先行定罪。」

吳建志重申,民主社會可以有激烈的政治競爭,但不能讓司法淪為政治鬥爭的延伸;可以有充分的媒體監督,但不能讓輿論審判取代司法審判。

期待本案最終能回歸單純的司法程序,排除一切政治干預與輿論操弄,讓真正的事實水落石出,也讓花蓮鄉親看見一個公平、公正、客觀且經得起檢驗的司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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