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豪|涉嫌發送酒水拉票,宜檢向地院聲押禁見!

張家豪(圖:張家豪臉書)
證物|酒類禮盒

宜蘭地檢署2026年9月9日指揮檢調兵分多路搜索壯圍鄉公所及國民黨壯圍鄉長候選人張家豪的住處,並約談張家豪與前鄉長簡文魁等20多人到案說明。 

案件重點

涉案人員:國民黨壯圍鄉長參選人、鄉公所主秘張家豪,以及前壯圍鄉長簡文魁等人。

爭議焦點:檢調接獲檢舉,指張家豪在2月舉辦的村鄰長餐會中疑似發送酒水並涉及拉票行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投票行賄罪。

公所回應:現任壯圍鄉長沈清山說明,2月舉辦的是農曆年前的年終工作討論會,邀請對象為村鄰長,因有其他未受邀人員到場,基於來者是客未予驅趕,強調公所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宜蘭地檢署偵辦鄉長候選人張家豪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必要,說明如下:

地檢署黃明正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暨宜蘭分局,偵辦宜蘭縣壯圍鄉長候選人張家豪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9月9日日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23處所,傳訊共計22名相關人士到案,並查扣酒類禮盒等相關證物。

經地檢署檢察官黃明正、檢察官張立言及檢察官林禹宏漏夜偵訊後,認被告張家豪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予當庭逮捕並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地檢署呼籲,公平的選舉乃是民主政治之基石,以金錢、高價酒類或其他物品進行賄選者,地檢署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民眾若發現有金錢、高價酒類或其他物品進行賄選或有其他妨害選舉之情事,請勇於檢舉;地檢署對於檢舉人資料絕對保密,共同捍衛民主價值。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