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6.09.16.)玉長便道保全墜溪枉死|家屬鎮代會旁聽質詢,別拿偵查不公開當擋箭牌,有六個問題公所必須說清楚!
文/謝家豪(玉里鎮民)

9月16日的玉里,有兩個形成強烈對照的場景。
一邊,是0918震災後重建完成的玉長大橋正式通車,各界共同迎接地方等待多年的新橋。
另一邊,玉里鎮民代表會正在討論8月24日玉長便道落水死亡事故。家屬與親友到場旁聽,代表追問公所:何時知道危險?何時決定封路?何時通知?何時到場?又何時真正完成封閉?
然而,玉里鎮長當時並未親自在代表會面對質詢,而是出席玉長大橋通車典禮。
參加通車典禮當然也是公務,不能因此推論鎮長刻意迴避質詢。但值得思考的是:當通車典禮與涉及人命、家屬到場等待答案的民意監督撞期,民選首長應如何排序公共責任?
司法偵查有其界線,但行政決策與封路執行仍有可以向民意機關及家屬說明的空間。
一座新橋,是看得見的建設;一套能在災害來臨前及時封路、阻絕人車的制度,則可能關係一條人命。
玉長大橋通車了,但玉長便道留下的疑問,仍等待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