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假借招待餐會及觀覽表演賄選|頭城鎮宋姓里長參選人,5萬元交保!

宜蘭地檢署

宜蘭地檢署偵辦某里長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必要,說明如下:

地檢署黃明正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礁溪分局偵辦宜蘭縣頭城鎮宋姓里長候選人涉嫌假借招待餐會及觀覽表演賄選之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10月6日鞥日傳訊及通知共27名相關人士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中被告宋〇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諭令交保5萬元。

地檢署呼籲,賄選不限於現金,走路工、招待旅遊或餐宴、贈送禮品禮券、代繳費用、免費接送或提供勞務等,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構成犯罪;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請勇敢提出檢舉,共同捍衛民主價值。對於任何形式以金錢或財物介入選舉案件,檢方將持續秉持無死角與無上限的態度積極偵辦,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請按4)或掃描「檢舉賄選QR Code」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達新臺幣2000萬元,地檢署對於檢舉人資料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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