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10月2日21時許於花蓮市區巡邏,發現1名女子騎乘機車違規紅燈左轉,上前將其攔停並依規定舉發,過程中女子情緒激動,坐上警用機車試圖騎走,於是將其以現行犯逮捕,全案依涉嫌刑法妨害公務罪嫌移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分局呼籲民眾行車應遵守交通號誌及相關交通規則,遭警方攔查時應保持冷靜並配合執行勤務,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有妨害公務等違法行為。警方執行交通稽查係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用路人安全,民眾如對舉發有異議,可循合法管道提出申訴,切勿以違法方式表達不滿。
花蓮一名53歲李姓婦人晚間因騎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及闖紅燈,在花蓮市中山路、明心街口遭警方攔查開單。
事件經過與下場
違規攔查:李姓婦人因違規行駛人行道與闖紅燈被員警攔下,雙方對於是否有等綠燈起口角衝突。
失控跨坐:她在紅單上寫下發洩文字後,突然情緒激動跨坐上員警的警用機車,當場被員警壓制。
傷勢與說法:婦人事後向救護人員表示自己因腳部疼痛想坐下來休息,並未注意到是警車;經檢查僅有手腳擦挫傷。
面臨刑責:原本僅是交通違規,李姓婦人因跨坐警車行為,額外被移送追究妨害公務罪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