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林鄉公所重要政令宣導|辦理婚喪喜慶、傳統祭儀或公廟慶典「殺豬祭祀」請務必依法提前申請!


親愛的鄉親、族人朋友大家好:
花蓮縣秀林鄉轄內無論是原住民族群的傳統祭儀(如太魯閣族Gaya傳統、結婚、喪禮、家屋落成、部落祭典等),或是各公廟、寺廟與民間團體的民俗祭典,若有需要在屠宰場外(如自宅、部落或活動現場)宰殺豬隻,請務必依法事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同意!
特別注意:本項規定無緩衝期(蜜月期)!
中央法規自民國95年即已公告頒布,花蓮縣政府亦於115年4月9日再次函文要求加強落實。若未經申請核准就擅自於場外宰殺豬隻,經檢舉或查獲者,花蓮縣政府將依《畜牧法》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屠宰豬隻依法沒入,對民眾權益影響甚鉅,請大家務必互相提醒,千萬不要觸法踩雷!
為兼顧秀林鄉多元族群文化傳承與鄉親合法權益,鄉公所特別整理了申辦懶人包與重點提醒:
類別一:原住民族傳統祭典用豬隻
適用項目:結婚婚嫁、喪禮祭祖、家屋落成、部落祭典、傳統殺豬祭祖等文化慣俗。
體重限制:沒有體重限制(一般體重豬隻均可)。
重要原則(誰能當申請單位?):
個人無法以個人名義直接申請!
族人個人如有殺豬需求,必須透過 村辦公處、部落(部落會議)」 或 經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如社區發展協會等),作為申請單位來統籌送件。
申辦時限與流程:
請於預定屠宰日7天前辦理(建議提早1個月至2週前提出,以免案件爆棚延誤祭儀時程)。
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交秀林鄉公所(農業經濟課) 辦理初審,由公所轉報花蓮縣政府複審。
取得縣府核發之 「審核通知書」 後,即可合法在部落或自宅進行屠宰與祭儀。
類別二:民俗祭典用大型豬隻(公廟、非原住民民間慶典)
適用項目:轄內各公廟、寺廟、神壇或民間團體舉辦神明祝壽、廟會慶典等民俗祭典。
體重限制:豬隻體重必須達240公斤以上(未達240公斤者,一律須至合法屠宰場屠宰)。
申請單位:祭典舉辦團體須為經政府核准立案之團體(如立案廟宇管理委員會等)。
申辦流程與時限:請於預定屠宰日3天前填具申請表,直接向花蓮縣政府 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發給通知書後始得辦理。
相關表件下載與洽詢窗口:
相關公告及申請書表下載專區:請至秀林鄉公所官方網站查詢下載【 https://pse.is/9rpvn7 】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秀林鄉公所農業經濟課-農業推廣組(電話:03-8612116轉522~523)或洽轄區內村辦公處。
請大家協助將這項重要資訊分享給身邊的親朋好友與族人,一起維護地方文化、保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