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豬祭祀必須提前申請否則重罰|陳聖華:政府應該深入理解部落的實際需求,而不只是從管理角度看待問題。

新聞回顧(2026.10.20.)殺豬祭祀務必提前申請|違者將裁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屠宰豬隻沒入!

https://reurl.cc/aEjKo9

殺豬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10/20日發布重要政令宣導:「轄內無論是原住民族群的傳統祭儀(如太魯閣族Gaya傳統、結婚、喪禮、家屋落成、部落祭典等),或是各公廟、寺廟與民間團體的民俗祭典,若有需要在屠宰場外(如自宅、部落或活動現場)宰殺豬隻,請務必依法事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同意!」

宣導中同時特別提醒族人:「本項規定無緩衝期(蜜月期)!中央法規自民國95年即已公告頒布,花蓮縣政府亦於115年4月9日再次函文要求加強落實。若未經申請核准就擅自於場外宰殺豬隻,經檢舉或查獲者,花蓮縣政府將依《畜牧法》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屠宰豬隻依法沒入,對民眾權益影響甚鉅,請大家務必互相提醒,千萬不要觸法踩雷!」

讀者陳聖華在《東台灣新聞網》這則新聞的留言板留言說:

關於禁止私宰與原住民族傳統祭典文化,我們需要的是兼顧文化與防疫的制度,而不是讓部落在兩者之間做選擇。


我認同政府有責任做好動物防疫、屠宰管理及食品衛生安全,也認同飼養者與屠宰業者依法應盡的防疫義務。然而,當制度涉及原住民族的傳統祭典、部落生活與文化傳承時,政府更應該深入理解部落的實際需求,而不只是從管理的角度看待問題。

第一,防疫很重要,但傳統文化也應受到尊重。

原住民族傳統祭典中的豬隻,不只是一般的食材,更可能涉及部落的祭儀、文化傳承與族人之間的情感連結。我們並不是主張不受管理的私宰,也不是反對防疫,而是希望政府在落實防疫與食品安全的同時,能夠正視原住民族的文化需求,建立更符合部落實際情況的制度。

第二,法定例外既然存在,申請程序就應該更符合部落需求。

既然現行制度對原住民族傳統祭典已有相關例外規定,就應進一步檢視申請程序是否繁複、申請時程是否符合祭典安排,以及偏遠部落在交通、資訊取得與行政作業上是否面臨困難。

如果制度的目的是保障防疫安全,就應該讓部落清楚知道如何申請、如何遵守規範,而不是因為程序不夠便利,讓傳統祭典面臨實際執行上的困境。

因此,我們主張政府應與原住民族部落、地方公所及相關主管機關共同討論,簡化行政程序、建立明確的申請指引,讓文化權益與防疫責任都能獲得保障。

第三,偏遠部落需要更務實的在地屠宰配套。

對於交通不便、距離合法屠宰設施較遠的部落,政府不能只要求遵守規定,卻沒有提供足以配合地方需求的措施。

我們應該進一步評估,是否能依照各地實際條件,建立符合相關法規、衛生標準及防疫要求的在地屠宰機制,並提供必要的技術、設備與行政協助。
這不是要降低食品安全標準,而是希望透過更完善的制度,讓偏遠地區也能有可行、安全且合法的選擇。

我的立場很清楚:防疫不能輕忽,文化也不能忽視。

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不應成為防疫管理下被忽略的一環;同樣地,文化傳承也應建立在兼顧公共衛生與食品安全的基礎上。

真正進步的治理,不是只告訴部落哪些事情不能做,而是願意走進部落、聽見族人的聲音,與族人共同找出可行的解決方式。

我們需要的不是文化與防疫的對立,而是更合理、更有彈性,也更符合原住民族實際需求的制度。

尊重傳統文化,落實防疫安全,改善偏鄉配套,讓文化得以傳承,也讓族人吃得安心。這才是政府應該努力的方向。

發佈留言